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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台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张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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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7/2021-00011
文号
高教发〔2021〕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3-01 11:30:00
是否有效

各校(园):

现将《高台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张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台县教育局

2021年2月20日


高台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张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省、市、县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决策部署和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张掖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总要求,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推进高台教育持续发展凝聚力量。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提升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推动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四个自信”“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发展,在全县教育系统营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浓厚氛围,为2021年完成张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高台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任务打好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一条主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民族理论与时俱进的创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各校(园)要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核心目标和战略任务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作为“强基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所有政策由此着眼,一切资源往此着力,全部工作以此展开,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增强全社会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共同责任,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二)融入“四大”建设

1.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在抢占“一带一路”文化、枢纽、技术、信息、生态“五个制高点”中争先进位。认真实施“三区”支教计划,选派骨干教师赴甘南州、肃南县支教,帮助被帮扶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普通高中招生向民族生倾斜,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在子女入园上学等方面的民生问题。

2.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创建工作有机衔接,加大少数民族群众聚居村扶持政策,深化实施薄改与提升项目,持续改善乡村办学条件。推荐“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落实多元扶贫与资助政策,持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质量,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融入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多渠道、全方位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挖掘各民族文化的精神价值,实现个人、社会、民族、国家价值观的内在统一。深入开展基本国情教育、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4.融入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教育系统普法规划一体推进,引导广大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在饮食、节庆、婚嫁、丧葬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防止民族歧视或变相歧视。

(三)讲好“六个”故事

深化县情认识,挖掘历史典故,弘扬时代精神,讲好高台故事,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体现在全县教育系统,体现在各族师生生活实践之中。

1.“创建+生态守护”故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巩固全域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大力宣传和对接各族师生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守护生态安全屏障的动人事迹,讲好生态文明家乡故事。

2.“创建+红色文化”故事。依托红西路军纪念馆、红色记忆博物馆、血战高台场景复原地为依托,将红色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结合,讲好党的故事、红军的故事和西路军的故事,把红色传统、红色基因、红色资源转化为各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不竭动力。

3.“创建+历史佳话”故事。以县博物馆、骆驼城古遗址、许三湾古遗址为载体,用好历史典故,讲好张骞出使西域、北凉历史、魏晋文化等自古以来河西走廊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家乡故事。

4.“创建+时代风采”故事。坚持高台三中民族团结“从娃娃抓起”的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做好创建工作优秀案例选编,让各级各类学校学有榜样、追有目标。

5.“创建+文化繁荣”故事。把民族团结纳入学校艺术教育中,各校(园)要创排展示历史风貌、体现时代精神文艺精品剧目,积极开展文艺汇演、走访慰问演出、民族团结书画摄影展等活动,不断增强各族师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6.“创建+家国情怀”故事。支持高台三中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高台二中争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促进创建活动纵深发展;积极融入“一廊一区一带”建设行动,组织师生参与“石榴籽·一家亲”为主题的联谊专场演出。

(四)深化“六进”活动

1.进机关。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凝聚共识、统一行动。加强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学习,加强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普及民族知识,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2.进社区。搭建社会实践平台,组织师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引导学生将个人成长与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相结合。通过政策讲解、派发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介绍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凝聚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进校园。常态化开展“立德育苗”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常识、民族政策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融入学校教学计划,作为教育教学、校风学风长期坚持。发挥好课堂主渠道作用,自觉将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以及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升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4.进家庭。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和“小手拉大手”活动,将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基本常识等贯穿于家庭生活、家庭教育、家庭建设,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单位、社区、学校组织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深入家庭成员头脑。已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要带头促进民族团结,带头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激励引导各族人民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

5.进军(警)营。加强学校国防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共建活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双拥”工作相结合,做到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更加融治。

6.进融媒体。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充分运用教育系统宣传阵地,定期发布宣传标语和部门单位创建动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互联网十民族团结”行动,推动优秀民族文化作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不断满足互联网时代广大师生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让主旋律、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1月--2021年2月)。制定下发《高台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张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召开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推进会议,在全县教育系统行成人人参与支持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各校(园)按照细化目标、实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教育发展中心。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3月--2021年12月)。全面推进方案的贯彻落实,努力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三)自查自评阶段(2022年1月--2022年2月)。依据《高台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张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要求,对争创工作开展自查,查漏补缺,改进不足,确保创建工作富有成效。各校(园)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纸质版材料报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

(四)申报验收阶段(2022年3月--2022年6月)。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做好资料汇总、上报,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构。成立高台县教育系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校(园)要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人员,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开展工作。

(二)创新宣传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相结合,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继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提高师生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对创建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的校(园)将通报批评;对未完成年度任务、影响创建整体成效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失职失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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