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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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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8/2021-00052
文号
高自然资源发〔2021〕25号
关键词
   ;示范县;全省民族;民族团结进步;团结;自然资源;工作;高台县;进步;民族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1-03-24 16:50:14
是否有效

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

现将《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0日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张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方案》和《高台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助力我县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总要求,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高台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领导、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民生福祉共享发展成果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推动实现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族干部群众“四个自信”“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发展。全力配合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

三、主要任务

突出政治性、创新性和务实性,发动全系统领导干部职工积极融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具体工作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多渠道、全方位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更加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信访事件等突出问题基本消除。形成具有走廊特质、地域特点和高台禀赋的“14610”创建体系,建立起引领带动全县民族工作的“四梁八柱”。

(一)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部署,定期召开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多渠道、全方位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基本国情教育、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宣传中华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格局。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三)积极创新实践。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干群共建、地企共建等工作,形成创建工作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局面。根据创建示范县阶段性任务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充实完善方案,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电子屏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和创建工作动态实现民族工作宣传教育全覆盖,让民族团结主旋律充盈网络空间,凝实民族团结意识。

(五)注重党群共建。携手合作开展创建,着力解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满足各族群众在风俗习惯和开展民族文化活动的服务需求,了解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利益诉求,排查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六)打好群众基础。结合乡村振兴工作,与联系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使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真正打好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群众基础。

(七)突出行业特色。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充分融入民族元素,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和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宣传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召开动员会议,研究制定下发《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2月至2021年6月)。按照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工作任务,有序有效推进,及时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

(三)中期评估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按照《高台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改进不足,总结经验,提高创建质量。

(四)上报验收阶段(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根据测评指标和评分办法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统战部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有序有力开展。

(二)抓好活动落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要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全力配合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全面归整资料。创建办公室要以时间顺序做好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分类归档、资料齐全、档案完整,能够体现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附件: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万更乐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永轶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田  旭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

          杨作斌  南华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文哲  黑泉自然资源所所长

          陆生海  城关自然资源所所长

           尹  春  新坝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刘玉忠  开发利用股股长

         王  凯  矿管股股长

       陈文阳  办公室主任

       闫海龙  自然资源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黄永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阳同志兼任副主任,闫海龙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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