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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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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8/2021-00055
文号
高自然资源发〔2021〕29号
关键词
   ;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自然资源;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勘查;事业单位;开采;两会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1-03-24 17:04:11
是否有效

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股室及矿山企业: 

现将《高台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日


高台县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即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两会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各项工作措施,结合矿产勘查开发“强监管严执法”、“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的活动,对全县范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不出现任何安全生产故。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时间从即日起到两会结束(其他时间根据“一岗双责”组织开展,做好“回头看”工作时间),同时突出抓好安全检查监管工作。 

四、检查范围 

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山企业。 

五、检查内容 

(一)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各种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二)检查矿山企业是否存在非法开采、以采代探及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进行开采活动;

(四)是否存在非法转让采矿权、探矿权违法行为;

(五)检查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矿山开发利用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进行开采,台阶高度等参数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六)检查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七)检查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防地灾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的组织形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由矿管股牵头,监察大队、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好大检查工作;同时要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形成隐患自纠自查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要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牢牢把握当前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深入分析研判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潜在的各类风险,紧盯重点领域,紧抓关键区域,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风险防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负责人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推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要严格细致,要涵盖每个工作岗位和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对事故易发的重点矿区、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认真检查,坚决不走过场,决不允许留有“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期限,明确责任人,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特别是对存在证照过期和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要予以严厉查处,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公开办法规定,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在后期项目审批、核准、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实施联合惩戒。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要高度重视工作责任的落实和推进,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局里将成立督察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督查,要逐项明确落实责任主体、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任务要求,建立工作清单,对重视不够、职责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组织开展不力或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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