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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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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0/2021-00049
文号
高法发〔2021〕3号
关键词
   ;法治政府;责任单位;规范性文件;司法局;工作会议;公共法律;决策;执法;党委
发布机构
高台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6-08 09:11:34
是否有效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高各单位:

《2021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高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2021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开启之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主线,以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为保障,以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高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各镇、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持续深化政府及其部门会前学法制度,全年政府及其部门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及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二)着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注重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必要性论证,最大限度体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三统一”制度,在制定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处理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同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释放发展活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定和做法,打破“隐性门槛”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实施,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实施进度。在政策制定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增强透明度。持续开展涉企遗留问题专项整治,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好“信易贷”服务平台,全力助企纾困。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四)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提质提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重信用、讲诚信,保持政策连续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项目投资、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并联审批等制度。全面普及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贯彻落实《高台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具体措施,巩固扩大和延伸拓展告知承诺制在政务服务事项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政务服务跨部门联动协作,强化县镇村三级服务体系,打通信息“堵点”、填补服务“空白点”。(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网络信息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五)优化行政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高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高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合规。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实现法律顾问聘任、费用、管理、服务四落实,开展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量化考核,督促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加大公众参与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的力度,开展风险评估,听取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六)不断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部署开展全县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全方位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柔性执法,引导执法机关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以推动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为契机,持续推进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制度落地见效,为企业提供容错支持,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筛选公布典型案例。推进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统筹做好镇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对县政府赋权清单落实情况的督导。梳理公布第二批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将行政裁决纳入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七)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合国家和省市开展县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研究,配合完成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管系统并投入运行,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口联系制度,组织特邀监督员广泛参与专项执法监督、执法案卷评查等监督活动。切实抓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建立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案件季通报制度和行政复议纠错决定书、意见书执行情况台帐,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被复议诉讼纠错案件相对集中的领域加大监督频次和力度,加强执法活动源头治理,增强执法监督实效。(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八)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2021年全国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部署开展我县第二批县级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培育先进单位和示范项目,引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市、县委安排部署,开展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督察,靠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四、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九)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做好“七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全面部署和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宪法、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以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持续抓好“关键少数”普法工作,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推动建设智慧普法和新媒体普法平台,提高普法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全面贯彻落实《高台县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持续组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以法治保障助推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十)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以邻里纠纷、婚恋家庭、债务清偿为重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培育和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不断提升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信访局等单位设立或派驻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各镇党委、政府)

(十一)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全面落实《高台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统筹实施三大平台融合建设,实现以网络为统领和支撑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目标,统筹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健全完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系统有效对接、有机融合,努力构建协同联动、一网办理的智慧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帮助。(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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