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部门文件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08/2021-00073
文号
高自然资源发〔2021〕82号
关键词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自然资源;事业单位;安全;排查;安全宣传;习近平;整治;局属事业单位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1-06-15 11:36:41
是否有效

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

现将《高台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31日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高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台县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21〕15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领域“两抓一推”和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落地落实,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好6月份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促进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和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活动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同步开展,相关工作贯穿全年。

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创新性的组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品。

(一)开展 “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于5月31日前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活动任务,明确工作要求。通过门户网站、报纸、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信息,并以悬挂宣传标语和制作宣传展板的方式,扩大活动信息覆盖面,积极营造活动浓厚氛围。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机关、自然资源所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带头以集中培训、深入基层的方式,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三)组织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将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依托“应急安全大课堂”,邀请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视频讲座。县安委办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群、电子政务系统等,及时推送相关视频讲座。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学习,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落地生根,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正确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普及安全理念,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素质。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及时动员广大职工参与抖音平台“我是安全明白人”和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讨论,全面掌握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的安全问题和安全常识。各单位要通过设置咨询点、宣传展板(海报挂图)、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发放宣传册等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相关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按照《甘肃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宣传重点、任务措施,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积极推送和观看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制作的安全宣传短片和新闻节目。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制作安全宣传产品,积极向市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投稿。

(六)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活动。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紧密结合《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动员,持续深入推进,及时通报排查整治成效。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及时学习借鉴甘肃电视台公共应急频道“除隐患、保安全—我们在行动”电视专栏节目播出的先进典型、整治成果等。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所属小区物业公司、居民和职工,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单位要发动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对施工现场、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七)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制作警示教育展板、以案说法等形式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八)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完善优化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九)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市局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安全知识竞赛。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业务实际,分岗位、分批次组织安全知识答题竞赛活动,进一步巩固安全理论知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根据行业管理特点,以《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切实增强安全竞赛实效,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加深安全重要性的认知。

三、“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安排

2021年“安全生产陇原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一)开展问题隐患曝光行活动。各单位按照省、市、县安委办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成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问题整改措施落实的报道,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工作中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在全县自然资源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防控排查活动。加强对关闭、基建矿、技改矿和生产矿山核查排查,依法严肃查处超层越界、超规模开采和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安全生产;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强化地质灾害值班值守、监测预警,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力量深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质量监管,确保汛期安全。要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通报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积极推动问题隐患整改。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通过网络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曝光,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普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急知识、防灾减灾救灾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中心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安排,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抓落实,把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等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人员、措施和经费,确保活动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注重活动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开展“宣讲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宣传声势,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宣传。各单位要在活动开展或结束的第一时间内形成新闻宣传材料,在本系统单位门户网站、报刊、简讯等报道,并积极向主流媒体和省厅门户网站推送宣传报道,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加强考核,及时报送信息。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活动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和考核,确保活动各项安排部署顺利完成。必须明确一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由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自然资源所要即时报送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县局矿管股。


附件: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2.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7.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和安全防范工作

8.抓防疫 促生产 保安全

9.复工复产 莫忘安全

10.复工复产要蹄疾 安全生产要步稳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3.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15.你对违章讲人情 事故对你不留情

16.宁为安全受累 不为事故流泪

17.多看一眼 安全保险 多防一步 少出事故

18.安全生产勿侥幸 违章违规要人命

19.行动起来 筑牢安全防线

20.我行动 我参与 我安全

21.安全为天 平安是福

22.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23.安全你我他 平安靠大家

24.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25.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26.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7.安全人人抓 幸福千万家

28.深入开展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