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部门文件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高台县测绘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08/2021-00105
文号
高自然资源发〔2021〕152号
关键词
   ;成果;领导小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预案;自然资源;相关单位;处置工作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1-09-27 16:46:30
是否有效

各自然资源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股室、辖区内各测绘资质单位:

现将《高台县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5日


高台县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为健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利用测绘资源,提高应急测绘保障能力,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高效有序的测绘保障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应急测绘保障的工作方案》、《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应急测绘保障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范围

(一)保障任务

测绘应急保障的核心任务是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高效有序地提供地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公共地理信息服务平台等测绘成果,根据需要开展遥感监测、地图制作等技术服务。

(二)保障对象

测绘应急保障对象是:

(1)县委、县政府;

(2)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县政府有关部门;

(3)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4)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5)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其他相关单位或组织。

(三)应急响应分级

除国家突发事件有重大特殊要求外,根据突发事件救援与处置工作对测绘保障的紧急需求,将测绘应急响应分为两个等级。

(1)Ⅰ级响应

需要进行大范围联合作业;大量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加工;成果提供工作量大的测绘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

以提供现有测绘成果为主,具有少量的实地监测、数据加工及专题地图制作需求的测绘应急响应。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测绘服务中心、各自然资源所、地理信息科技服务中心及办公室负责人,县内各测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测绘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测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组织全县测绘应急保障工作。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测绘服务中心,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测绘应急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机构

县测绘服务中心、县地理信息中心为测绘应急保障主要工作机构,设置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参与测绘应急保障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测绘信息跟踪报告、成果提供及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县内各测绘资质单位根据总体部署,承担相应测绘应急保障任务。

(四)社会力量

具有测绘资质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作为测绘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总体部署,承担相应测绘应急保障任务。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启动

我县突发事件发生或者收到国家突发事件警报信息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分管测绘工作的副组长负责宣布启动Ⅱ级响应。响应指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

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指令后,应迅速启动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并根据职责分工,部署、开展测绘应急保障工作。

(二)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

(1)启动Ⅰ级响应的所有应急响应措施。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请假的,必须立即返回工作岗位;确实不能及时返回的,可先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全面负责。

(3)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24小时)内完成应急测绘成果的提供。

(4)无适宜测绘成果,由应急测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解决方案,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尽快通知地理信息中心和其他相关单位,测绘应急保障相关单位在接到应急测绘保障任务后,应立即组织实施。

(5)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别负责综合协调、成果提供、数据获取、数据处理、宣传发动、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将应急工作进展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6)特别紧急情况下,开辟应急测绘成果提供绿色通道,领导小组领导可以直接指示应急测绘保障相关单位提供应急测绘成果或者测绘保障服务。申请人应当在测绘成果领取后7个工作日内,补办(齐)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手续。

2.Ⅱ级响应

(1)基本要求

承担应急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设备、后勤保障应及时到位;启动应急响应后应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沟通,与事发地镇村取得联系,并保持信息联络畅通。

(2)成果速报

在Ⅱ级响应启动后4小时内,组织相关单位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提供现有适宜的事发地测绘成果。

(3)成果提供

立即开通测绘成果提供绿色通道,按相关规定随时受理、提供应急测绘成果。申请人应当在测绘成果领取后7个工作日内,补办(齐)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手续。

(4)专题加工

根据救援与处置工作的需要,组织进行局部少量的航空摄影等实地监测;收集有关部门的专题数据;快速加工、生产事发地专题测绘成果。

(5)信息发布

如确有需要的,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适时发布事发地应急测绘成果目录及能够公开使用的测绘成果。

3.响应中止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政府宣布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后,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中止Ⅰ级响应,副组长决定中止Ⅱ级响应。响应终止通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各单位应继续配合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部门,做好事后测绘保障工作。

4.涉密测绘成果管理

应急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申请使用人应按规定及时补办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测绘法律法规做好测绘成果的保管使用工作。对不具备长期保管条件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其在任务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将所领用的涉密测绘成果进行销毁处理并报备。

四、责任与奖惩

各单位、各测绘资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测绘应急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全县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对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在全县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本预案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提出修订本预案的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