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高台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04/2022-00003
文号
高人社发〔2021〕48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12-27 10:00:00
是否有效

高台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县工伤预防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工伤预防工作取得实效,更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人社部发〔2020〕90号)、《甘肃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21〕183号)、《张掖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张人社通〔2021〕200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伤保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和科学、完备、高效的工伤预防经办管理工作模式,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亡)事故发生率、职业病发生率,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全县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工伤预防项目,增强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保护意识,促进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督导重点企业工伤事故隐患整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到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点行业5年降低20%左右;二是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尘肺病等职业病发生率下降10%;三是纳入治理范围内的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推进建筑、交通、水利、能源等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三、主要任务

(一)树立预防优先工作理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作为工伤预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源头上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建立完善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

1.人社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与工信、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应急、总工会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研究各项工伤预防工作,有效发挥各主管部门职能优势,协同推动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以及对各自领域工伤预防实施项目的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各成员单位要实现人员信息、事故信息、职业病信息和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工伤信息等相关数据共享。及时分析研判全县各类安全隐患、工伤事故苗头性问题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现象,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大数据分析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事故及风险隐患排查,提出限期整改建议。

3.各成员单位要适时开展联合调研、执法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未依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生产条件、环境和从业人员劳动保护不达标问题。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可采取调研、座谈、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改进,对拒不执行的,相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对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工伤事故,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努力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三)瞄住盯紧重点行业工伤预防

1.加强对工伤预防相关数据的分析,定期研究本地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现状及变化情况,研究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紧盯工伤事故多年连续高发的行业、企业,依据行业事故率、工亡事故率等指标,科学有序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

2.根据工伤事故大数据分析结论,重点围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开展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按照“按业施策,一企一策”的原则精准制订治理策略。

3.建立完善重大工伤风险隐患登记台账、持续整改、评估、监测等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重大工伤与职业病危害事故。深入开展尘肺病、职业性噪声聋等重点行业工伤预防专项行动,有效降低重点企业职业病发生率。

(四)加强工伤预防社会宣传

1.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利用网络、微信、微博、抖音等数字媒体等,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岗位特点,抓住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事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伤预防宣传活动,形成常态化宣传机制。

2.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协调配合,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广大职工群众的工伤预防宣传活动,宣传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交通事故防范、心脑血管疾病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鼓励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易发企业,设立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流动警示教育、海报、展览、工伤预防知识片进企业,流动警示教育基地进社区、进园区、进工地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面,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工伤预防意识。

(五)推进工伤预防重点培训

1.实施重点行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重点培训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

2.督促重点行业部门将工伤预防课程纳入职业培训内容,定期开展本行业工伤预防课程的培训。为企业量身定制课程,组织开展工伤事故高发企业工伤预防定制化培训教育活动,培训内容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高危作业环节、工伤隐患、主要工伤事故类型,实现一企一课。

3.开设工伤预防课程,将涉及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工伤预防政策法规、防范知识等内容,作为工伤预防培训必修内容,通过制定培训计划,培育培训教师,开发培训教程等措施,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六)浮动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社保经办机构要根据《甘肃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的浮动费率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约束作用。每2年对参保单位工伤风险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根据该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基金缴纳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督促和激励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七)开展互联网+工伤预防

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工伤预防方面的作用,一体化推进工伤预防信息共享、在线培训、考核评估,普及工伤预防科学知识、宣传工伤预防政策、开展工伤预防线上培训、强化工伤事故警示教育。在省人社厅推荐的在线培训平台内,鼓励有关部门、相关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在线培训。

(八)推进工伤预防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从小范围、小企业起步,逐步扩大工伤预防企业受益面。选择符合《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规定要求的、有条件、有经验、成效好、专业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我县开展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实现工伤预防工作系统治理。鼓励有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带领同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遴选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方面的专家,负责工伤预防立项评审、宣传培训、问题诊断、措施制定、评估验收等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相关费用可从工伤预防费中列支。

(九)切实加强对工伤预防工作的考核监督

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突出目标导向,强化对工伤预防项目成效的考核,建立系统考核体系,科学确定评估方法,合理选取评价指标,促进提高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效。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促进预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大力推广工伤预防先进典型、先进做法,营造工伤预防正能量。

四、计划安排

全县工伤预防工作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属地管理、逐步推广”的原则,统筹推进工伤预防、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实际数据分析,对全县工伤预防工作进行综合研判,依据分析结果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工亡和高等级伤残工伤职工多、工伤保险费支缴率高的用人单位,以及职业性尘肺病危害风险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及劳务外包企业作为工伤预防的主要对象,按照工伤预防实际需要确定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动员启动阶段(2021年8月)。各镇、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2025年12月)。2021年至2022年,根据市上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工伤预防工作。2023年至2025年,根据县上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工伤预防工作。预防项目由第三方机构按照项目合同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的,相关部门要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全程核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组织好项目验收,确保预防项目实施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完毕后,县人社局要对照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组织对五年来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预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评估报告和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工伤预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工伤预防作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完善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联席会工作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预防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工伤预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工伤预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工信、财政、住建、交通、卫健、应急、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特长和优势,形成工伤预防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伤预防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落实工伤预防工作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对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各镇、各相关单位要从体系、全局、根本的角度健全落实长效机制,三位一体谋划治理方案、过程监督、结果评估的工伤预防治理体系,推动工伤预防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机制化。人社部门要会同联席会成员单位,讨论形成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招采方案,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与成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实施结束后,组织联席会成员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社保经办机构要周密谋划,精心组织,依据确定的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和招采方案负责编制预算、项目招采、合同签订、费用支付及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检查,确保当年工伤预防项目有序开展,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机制,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伤预防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人社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和《甘肃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19〕33号),在项目开展前按规定编制工伤预防项目预算,并足额拨付使用,确保工伤预防经费投入,为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五)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人社部门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要加强基金监管,严格履行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防止弄虚作假,严禁将基金挪作他用或通过第三方进行转移支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依法合规支出和使用工伤预防费用,保证基金运行安全。要严格执行有关工伤预防项目确定、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预算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建立专项档案,实现过程痕迹管理,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伤预防项目的开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传播工伤典型案例警示片、安全法规短视频、行业预防工伤微视频等,提高政策知晓率,强化企业工伤预防管理水平和职业人群工伤预防意识,提高劳动者安全健康防护能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预防氛围,推动工伤预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附件:高台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

附件

高台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

年度

成效指标

主要工作要求

2021年

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有所下降;

工亡事故发生率有所下降;

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工伤隐患整改率不低于70%;

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培训覆盖率不低于95%;

工伤事故高发企业和用人单位调研督导覆盖率达到100%。

1.制定高台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

3.对区域内的工伤事故的进行数据分析,明确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对象;

4.对重点企业和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用人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和调研督导、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一线员工培训;

5.开展工伤预防线上、线下宣传和工伤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

2022年

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不低于5%;

工亡事故发生率下降不低于3%;

职业病发生率有所下降;

工伤预防费投入产出比不低于1:1;

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工伤隐患整改率不低于80%;

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0%以上;工伤事故高发企业和用人单位调研督导覆盖率达到100%。

1.通过数据分析和区域企业摸底调研,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和招采方案;

2.编制预算、项目招采、合同签订,组织项目实施;

3.建立企业工伤预防责任清单,并对纳入治理对象的重点企业进行清单摸底;

4.对已纳入治理对象的企业工伤发生率数据异常的进行回访;

5.对因工死亡、突发疾病视同工亡和职业病高发企业进行专项调研;

6.对重点企业和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用人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和调研督导、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一线员工培训;

7.纳入治理的企业和用人单位重点人员培训达到全覆盖;

8.开展工伤预防线上、线下宣传和工伤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

9.建立优化工伤预防专家库。

年度

成效指标

主要工作要求

2023年

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不低于10%;

工亡事故发生率下降不低于5%;

职业病发生率下降不低于5%;

区域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不低于5%;

工伤预防费投入产出比不低于1:1.2;

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工伤隐患整改率不低于85%;

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工伤事故高发企业和用人单位调研督导覆盖率达到100%。

1.落实区域内所有工伤预防重点企业责任清单并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2.集中开展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涉及粉尘危害接触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

3.对重点企业和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用人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和调研督导、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一线员工培训;

4.开展工伤预防效果回头看;

5.纳入治理的企业和用人单位重点人员培训达到全覆盖;

6.开展工伤预防线上、线下宣传和工伤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

7.优化完善工伤预防专家库。

2024年

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不低于15%;

工亡事故发生率下降不低于8%;

职业病发生率下降不低丁8%;

区域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不低于8%;

工伤预防费投入产出比不低于1:1.5;

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工伤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

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工伤事故高发企业和用人单位调研督导覆盖率达到100%。

1.加强对涉尘等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

2.对所有异常新增工伤发生率较高的企业开展定制培训;

3.对预计不能达到的工伤预防指标进行专项攻坚;

4.对重点企业和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用人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和调研督导、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一线员工培训;

5.开展工伤预防效果回头看;

6.纳入治理的企业和用人单位重点人员培训达到全覆盖;

7.开展工伤预防线上、线下宣传和工伤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

8.优化完善工伤预防专家库。

2025年

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降低达到20%左右;

工亡事故发生率下降不低于10%;

职业病发生率下降不低于10%;

区域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不低于10%;

工伤预防费投入产出比不低于I:1.5以上;

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工伤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5%;

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100%;

工伤事故高发企业和用人单位调研督导覆盖率达到100%。

1.对工伤预防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

2.对所有异常新增工伤发生率较高的企业开展定制培训;

3.建立健全对重点企业职业伤害隐患排查工作常态机制,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一线员工培训;

4.纳入治理的企业和用人单位重点人员培训达到全覆盖;

5.开展工伤预防线上、线下宣传和工伤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

6.优化完善工伤预防专家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