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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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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6/2022-00161
文号
高文体广旅发〔2022〕11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文广旅游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2-09-28 09:16:06
是否有效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文体旅游市场秩序及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文体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国庆”节期间全县文体旅游市场健康稳定、安全有序。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国庆”节期间文体旅游市场秩序及安全检查活动,确保节日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守住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红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局属各单位:1.重点查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教育培训情况;3.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安全生产、消防设施的配备及维护情况;4.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5.是否落实防疫要求(一是进出人员是否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二是是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扫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询问7天旅居史)。

(二)A级旅游景区(含乡村旅游景点)。1.景区安全警示标识牌内容是否准确规范齐全,标识牌是否缺失;2.景区监控系统、监控摄像头、呼救系统运行是否正常;3.景区有无安全应急管理预案、人群疏散逃生预案、游客分流疏散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4.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和完好可用,有无防火演练、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巡查记录;5.景区内有无急救站、急救物品;6.景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在陡坡、急弯、临崖临水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护栏);7.景区有无组织安全知识培训;8.景区旅游引导标识是否完善,A级景区应采用至少有中英文的导览标识,翻译是否准确;9.景区的特种设备是否有定期检修记录,是否年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10.景区有无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制度和具体落实情况;11.景区有无加强火源管控措施;12.景区是否有经营场所寻衅滋事、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游客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诈行为;13.是否落实防疫要求(一是企业落实游客最大承载量的50%;二是进出人员是否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三是是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扫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询问7天旅居史)。

(三)文博单位:1.文物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3.文物防火、防盗、防雷设施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4.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5.私搭乱建棚、房问题;6.文物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7.文物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情况;8.消防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9.是否落实防疫要求(一是进出人员是否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二是是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扫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询问7天旅居史)。

(四)旅行社:1.旅游团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游客紧急疏散应急预案是否制定;2.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有无销售不合理低价团和超范围经营,有无虚假广告和无执业资质导游现象等行为;3.旅游团队租车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未按合同规定线路行驶,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行为;4.旅行社是否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是否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5.旅行社旅游团行前旅游文明教育是否落实;6.出境旅游产品安全审查是否落实;7.旅行社对游客是否履行安全告知的义务;在旅游期间是否提醒游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国家法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8.旅行社投保责任险和引导游客投保意外伤害险情况;9.是否落实防疫要求(一是进出人员是否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二是是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扫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询问7天旅居史)。

(五)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1.是否有合法经营资质;2.消防应急通道、紧急出口是否畅通;3.是否有未成年人出入,是否设立有未成年禁止入内标识牌,以及无身份证人员进入消费的情况;4.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杂物堆积;5.有无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灭火应急预案;6.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能否正常使用,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否会操作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7.娱乐场所有无违法表演节目和传播违法违禁内容(KTV);8.包房内张贴“禁止吸烟、禁止吸毒”标志;吧台摆放禁毒宣传牌;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证照悬挂在吧台后面显著位置;9.是否落实防疫要求(一是进出人员是否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二是是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扫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询问7天旅居史)。

(六)星级饭店:1.重点检查电梯有无年检,有无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合格标识;2.厨房有无消防设备、防蝇设备,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3.客房有无禁烟标志、消防手电、防毒面具;4.客房有无安全提示标语、安全防护措施;5.自动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6.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规齐全、是否能正常使用;7.接待设施、服务质量、环境和食品卫生制度是否落实;8.有无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应急预案;9.有无无证或多人一证办理入住手续的情况;10.是否落实防疫要求(一是进出人员是否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二是是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扫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询问7天旅居史)。

(七)体育健身场馆∶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大型公共体育场所,大型体育活动以及体育场所的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体育服务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6.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设备、用品配置及维护情况;7.是否落实防疫要求(一是进出人员是否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二是是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扫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询问7天旅居史)。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本次检查从即日开始,到2021年10月30日结束。 

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检查方式进行。各检查组于发文之日起开始对各文化和旅游企业、文保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每一项安全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责令企业按照检查要求组织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及时部署和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清醒认识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守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政策及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成立以执法队人员为主要成员的检查组,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在安全大检查中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实行限时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 

(三)强化整治,长效监管。要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强化整治整改。同时要以健全长效机制为着眼点,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督促文化和旅游市场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加强信息报送,从即日起实行日报告,每日16时报送当日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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