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培训要求,确保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根据《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复工复产第一课”活动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23〕8号)要求,决定在全县住建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复工复产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认识
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阶段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生产经营单位陆续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各类设施、设备由于长时间停产、停工,安全检验、检测如不到位,操作启动时易导致事故发生;员工假期走亲访友,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工作如不到位,上班后易麻痹大意,安全生产意识放松;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新招录员工或员工岗位调整,安全生产培训如不到位或者未经过培训上岗作业,均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组织开展强化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目的就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与开工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通过活动开展,要迅速教育引导员工进入工作状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准确把握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内容
要加强思想引导,组织企业全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继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要开展形势分析,将本企业面临的安全形势任务讲清楚。要加强法律学习,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把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方面法定职责义务、劳动纪律规定等讲清楚。要开展警示教育,将本企业、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或其他单位发生的事故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让员工了解违法违规操作事故给生产经营单位、家庭、个人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要鼓励员工积极主动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防控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特殊作业操作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讲清楚,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
三、有效保证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成效
节后复工复产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活动时间为春节假期复工复产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活动,提出要求,亲自授课或邀请专家及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辅导授课。授课可采用全员会、现场会等方式进行,采取播放视频、图文展示等形式,让员工受到更形象、更直观的教育,切实增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学习教育效果。活动要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人员,对未及时参加的人员要组织补课,未落实学习内容的不得复工上岗。对培训师资力量不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采用购买网络教学资源等方式开展好活动。
四、严格督查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
县住建局将把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作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负责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督导检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局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上门给生产经营单位指导活动开展,帮助不具备授课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解决授课困难。同时,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