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台县城管执法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高台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法发〔2022〕2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法发〔2022〕3号)精神,突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点,严格履行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机制,把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和执法人员法制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及时制定公布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清单,通过举办法治讲座,邀请律师和法律专家授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邀请律师、法律专家专题宣讲、“一把手讲法治”和各执法中队轮流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全面系统讲解、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及解决办法,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案件办理水平。全年,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6次,执法人员每周三集中学法38次,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6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法治讲座2次。
2.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活动,确保学完全部课时并考试合格。根据省住建厅开展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业务培训要求,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培训通过集中观看省住建厅统一制作的视频资料和组织执法人员自学方式进行,集中学习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柔性执法、城市管理执法风险防范及负面舆情应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等13个方面的内容。安排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问答和《建设法律法规(2020年版)》教材内容。通过培训,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牢固,应对执法风险防范及负面舆情能力进一步强化,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共组织观看《城市管理公开课》视频讲座8次,专题学习培训8次,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2次。
(二)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单位重点工作计划,与城管执法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责任,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自觉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规定,督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靠实工作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全年,共召开专题会议2次,听取分管领导工作汇报4次。
2.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修订完善《高台县城管执法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一是开展建设项目集体讨论决定。2022年6月,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北山建筑垃圾填埋场围墙实施坝体填筑,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正常运行;二是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集体讨论。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对局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财务重大项目开支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全年,我局共召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5次,保证了重大决策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高政办发〔2022〕111 号),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充分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期限,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对企业的各类检查,听意见、找问题、晰差距、明思路。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研究制定了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5份,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承诺事项目录。全年,共办理临时占道、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340件,便民服务事项(含咨询件)185项,无因服务态度差、办理期限长、办理结果不满意受到办事群众投诉的现象。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和公示期限,要求各执法中队在办理案件、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严格规范执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二是为一线执法人员全部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做好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目前,我局执法人员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三是修改完善法制审核清单和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范围、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要求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先进行法制审核。
3.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原则,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制度,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住建部“721”工作法,持续开展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和执法队伍标准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探索推行非现场执法,依法规范行政强制措施,杜绝简单粗暴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对发现的可通过责令立即改正和批评教育能达到教育目的的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给当事人纠错的机会,防止城市管理过程中激化与管理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我局按照“两轻一免”清单共作出不予处罚决定25次。
4.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根据高台县城管执法局《落实高台县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全面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观看《城市治理公开课》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严禁协管人员单独从事执法活动,杜绝无证执法的情况发生。根据换发全国统一样式执法证通知要求,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现已全部培训考试完毕,等待发放新的执法证件。三是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参照住建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修改完善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告知当事人享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全年,共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法38次,观看《城市治理公开课》6次;组织参加市住建局、市司法局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各1次,案卷均被评为优秀案卷;组织参加县司法局执法案卷集中评查,2宗行政处罚案卷1宗被评为优秀案卷,1宗被评为合格案卷。
5.充分发挥法治保障服务作用。把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作为单位年度重点任务,着力提升法治高台建设群众满意度。将“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确定为我局2022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对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从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基准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对一般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指导、建议、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处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树立审慎包容理念,给当事人容错纠错机会,积极落实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对初次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经批评教育后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防止激化与管理服务对象的矛盾。同时,积极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了广大居民有事找法的法律意识。
(四)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及时认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录入公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应对社会舆情能力。全年,共办理、答复领导信箱网民留言、群众投诉80余件,在执法信息公示采集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60多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信息681条。
2.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重信用、讲诚信,保持政策连续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等失信信息录入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甘肃)”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违反占道宣传促销告知事项、擅自改变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批准内容、超核准面积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等失信行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筑牢依法治县基础
1.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研究制定了高台县城管执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全县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宪法宣誓、利用“智慧城管”“高台城管”微信公众号普法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全年,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宪法1次,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活动1次,进行宪法宣誓活动1次。
2.大力开展“八五”普法。积极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高台县城管执法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普法规划》,坚持政治引领,聚焦重点内容,突出法治为民,实施精准普法。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群众和管理服务对象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持续提升全县公民法治素养,按期完成了年度宣传教育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我局共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4次,现场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群众普法48次,利用“智慧城管”“高台城管”微信公众号线上普法12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按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大。抓落实不够严格,工作效果不明显,“创优争先”“为民办实事”的氛围营造不够浓厚。二是依法行政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重视不够、研究不深,解决办法不多,缺乏创新、担当精神。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强。普法宣传方式单一,效果不明显。市民法治观念淡薄,主动配合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识不够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氛围营造还不够浓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查找短板弱项,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城市管理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加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促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见效。
3.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推行城市管理执法“721”工作法,着力打造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尊法守法法治观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