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立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依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水。高位统筹、全局谋划,科学研究出台《高台县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高台县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高台县水务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个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形成完整的目标化推进体系,认真做好每年度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把依法治水工作效果体现为各级干部的法治能力,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促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
(二)逐步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及时调整和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水务局依法行政工作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水政监察大队牵头负责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职能科(室)配合,确保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工作。指明工作方向,推动法治高台建设,制定出台《高台县水务系统2022年度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以抓实学习培训为目标,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适时举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推动干部职工思想全方位提升。
(四)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为重点,突出强化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持续推进社区居民、农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创新性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制度,法治文化氛围浓厚。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以案释法”,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使普法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长效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宣传主题,深入学校、乡村、街道,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特别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由县司法局提供有奖答题平台,县水务局通过“高台水务局公众号”和“水务局系统钉钉工作群”等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网上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参加人数1000余人。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认真遵守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我局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材料,精简申请材料,制定了申请资料示范文本和告知承诺制清单,并将以上资料全部上传至高台县政务服务系统,申请人可在高台县政务服务网查询审批事项流程,并下载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将所有行政事项审批时限压缩到一半以上。三是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企业、群众服务。四是与承办科室及时交流沟通,及时处理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作风纪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若干规定。
(七)加强信访工作。把办理群众信访诉求作为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通过现场走访,调查核实、电话回访等工作措施,详细了解群众诉求目的。对于合理诉求,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对于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做好沟通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八)聘用法律顾问规范决策。2020年至今,我局就一直聘用甘肃省誉西律师事务所刘建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20—2022年期间,法律顾问共参与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2件,起草修改并审查合同3件;为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提供法律服务1次,代理诉讼案件11件,其他法律服务5次,有效防范了水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九)持续打击涉水违法。我局水务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河道巡查制度,大力开展整治乱挖、乱建、乱倒、乱采等水事违法行为,及时把握水事案件发生的规律和倾向,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2022年共开展河湖沟道库等各类巡查200逾次,巡查河道1866.41公里、水域面积85.91平方公里、监管对象214处,出动执法人员1317人次,车次401余次。
(十)强化河湖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河湖巡查监管制度》要求,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截至目前,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12788次(其中:县级河(湖)长46次,镇级河(湖)长320次,村级河湖长12422次)。二是全面落实省、市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和深化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根据省、市总河长令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高台县总河长3、4号令。三是突出“四乱”问题整治,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改善。根据甘肃省总河长令(第7号)《关于加快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集中清理整治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整治工作,发现并整改乱堆问题4个,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及水面漂浮物6.5吨。四是根据市河长办《关于开展涉河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自4月26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河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按照整改要求,大力开展整治,各项工作成效初显。五是积极开展县域跨界合作,与临泽、肃南和金塔县签订了《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坚持联合会商、协同管理、防治结合、问题同治、成果共享,共同分析研判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力提高了跨界河湖保护治理成效。六是加快实施智慧河湖监管系统建设,完成黑河、山水河重点地段监控设施架设,共架设监控12套,对河湖实时监测、智能识别、预测预警,并实现监测信息省、市、县三级共享。
(十一)依法水资源、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一是我县于2020年对县城区自备水源井全面开展整治以来,县城内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区的自备水源井违法取水已全部封闭,目前未发现生产经营单位非法打井、取水现象。二是截至今年12月,依法征收水资源费901.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75.77万元。三是至今下达新(续)办理水资源批复1293个、水土保持批复46个。四是今年共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8次,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1个。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执法队伍法律知识储备不扎实。执法队伍对水法以外的民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在处理复杂涉水案件时无法做到游刃有余。同时,个别干部职工不能适应新时期对履职尽责的新要求,没有全面掌握水务行政权责清单,工作依靠老办法、老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水行政队伍缺乏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公检法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信息资源缺乏共享。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本年度以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对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主线,以健全完善水行政执法制度机制为保障,以打造良好水法治环境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全县水利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步工作中我局强化监督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着力提高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创新能力、攻坚克难能力。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水务普法工作力度,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氛围,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水务法治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河流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完善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对涉及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对非法排污、侵占水域岸线、河岸违法违规建构(建)筑物、河流范围内乱采乱堆、乱垦乱种、乱占乱用、畜禽禁限养区违规养殖和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生产活动的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定期排查、不定期巡查、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督办、案件移送等执法工作制度。加大现场执法巡查频次,对水事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执法行政“三项制度”等工作;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县政府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四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继续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执法人员处理复杂涉水案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