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部门文件

高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07/2023-00031
文号
高工信发〔2023〕5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工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工信局
生成日期
2023-07-24 16:20:29
是否有效

2023年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一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深入推进新时代依法行政工作,为促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通过法治宣传讲座、法治体检等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活动,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要切实履行推进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局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目标。严格落实《张掖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办法(试行)》,扎实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并结合年终述职工作,组织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述法评议,不断提升第一责任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切实推动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二、强化依法履职能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及时完善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国家部委权责清单变化情况,按照《张掖市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据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变化情况,同步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根据政府权责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依法依规全面落实涉及我局的各类事项,逐步实现同一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机制。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行动,深入实施“强工业”行动,牵头开展“一起益企”活动,全面落实企业电价优惠、水电汽“欠费不停供”、柔性执法、增值税留抵退税、延缓缴纳税费、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五)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签署、编号、公布等程序,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或者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风险评估。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工作部署,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并接受相关部门从制定、审核、备案、发布、清理全过程监管。对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超越法定权限等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废止。

四、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不断增强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局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接受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考核督查等对相关内容的检查,不断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不断强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畅通法律专家参与渠道,提高专家论证质量,从源头上保证依法决策质效。推行工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工业企业等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覆盖面。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确保决策过程、决策依据、决策事项合法合规。

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制度,提高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深入落实《张掖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张掖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张掖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各项要求,不断夯实我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健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针对民爆、通信等行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化解工信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最大限度降低对个体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整体运行的负面影响。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加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局机关和各工业企业干部职工应急处置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引导和处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落实《关于涉企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肃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办法》,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强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

七、提高行政监督水平,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一)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充分支持干部职工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十二)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高度重视政务网站和新媒体账号运维管理工作,指定专人定期维护,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按要求转发各类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在宣传政策法规、回应社会关切、展示部门形象、精准为企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十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大涉企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常态化建立化解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建立防范和治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清理集中行动。

八、加大科技保障力度,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运用好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确保“双随机”抽查从任务发起、抽查执行、后续处理、结果公示、信息共享全程跟踪检查。充分发挥“不来即享”平台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政策宣传,加快注册进度,优化涉企政策推送,以“不来即享”的全面推行,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

(十五)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配合省市县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甘肃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功能,加强推广运用,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以科技手段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

九、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十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党管法治工作原则,切实履行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完善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定期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健全落实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年度述法等制度机制,不断增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十七)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不断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深化法律顾问效果。聘任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并落实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制度。鼓励引导全县工业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加大工业领域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动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依法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

(十八)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领导班子要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做好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试工作,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