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部门文件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工作的通知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11/2026-00059
文号
高应急发〔2026〕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6-30 16:29:10
是否有效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及“综合查一次”改革相关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全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内部执法资源、规范执法履职行为、压减重复检查频次,坚决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执法、随意检查等问题,构建规范高效、利企便民的新型监管模式,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提升全局监管质效,现就全局推行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推行“综合查一次”的重要意义

推行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改革,是我局转变执法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涉企服务、提升安全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便民利企工作要求的具体实践。通过统筹整合全局执法力量、统筹各级监管任务,实行“一次上门、多事同查、全面核查”监管模式,从源头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扰企问题,优化全局监管资源配置。

全局上下要严格秉持“减负不减责、减量不减力”工作原则,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由分散式、碎片化监管向系统化、协同化治理转变,在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迎检成本、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干扰,持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保障。

二、规范“综合查一次”全域执法流程

(一)清单化统筹计划管理

1.动态完善联查事项清单。各相关股室严格对照省、市统一“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风险特点及本局日常执法监管重点,系统梳理法定检查事项,逐一明确检查标准、执法依据、牵头股室、协同职责,细化完善全局安全生产联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订、专项整治部署、行业风险变化,实行清单动态修订,确保检查事项合法合规、标准统一。

2.分级细化年度检查计划。各业务股室于每年12月底前梳理归口行业下一年度执法检查需求,局执法股统筹汇总全局各类执法任务,合并同类检查、剔除重复事项,统一编制全局年度“综合查一次”联查工作计划。

3.落实公示备案与分级管控。每年第一季度,由执法股统一梳理公示全局年度联合检查计划,按要求报送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计划编制严格衔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根据企业风险等级、信用状况差异化设置检查频次,实现分类施策、精准监管。

(二)标准化落地联合现场检查

4.线上预约前置告知。对纳入年度联合检查计划的企业,检查牵头股室在“陇上e企查”系统创建执法任务、生成专属检查码,严格落实预约执法要求,通过书面、电子留存等可追溯方式,提前告知企业检查时间、核查内容、法律依据及配合事项。

5.集中联合入企核查。由局执法股牵头统筹,各相关业务股室配合,集中开展入企联合检查,一次性完成全部安全生产核查事项。执法人员现场亮证执法、核验任务码,依法告知企业权利义务,严格规范现场执法流程。

6.刚性管控检查频次。严格执行频次管控标准,辖区内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年度综合检查不超过1次,非煤矿山重点监管企业年度综合检查不超过2次。

7.分类区分检查类型。常规联合检查严格执行频次管控,群众举报核查、上级交办转办、事故核查、节假日专项督查、隐患预警核查、整改复查等触发式专项执法,不受常规检查频次限制。

(三)闭环化处置检查后续事项

8.及时全量归集执法数据。联合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各参与股室完整上传现场检查记录、隐患清单、处置意见至“陇上e企查”系统,实现执法全程留痕、数据闭环归集。

9.隐患整改闭环销号管理。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重大隐患,依法依规规范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及复查标准,建立隐患台账,严格落实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10.健全线索移送机制。检查中发现不属于应急监管职责的违法线索,牵头股室当日完成登记备案,按程序移送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健全线索移送、联合协查机制,确保各类安全违法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三、明确“综合查一次”覆盖范围及协同分工

全局“综合查一次”监管覆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规模以上工贸四大重点行业领域,由局执法股总牵头,各行业股室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按需对接县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11.非煤矿山领域:由矿山监管股牵头,对接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查;

12.危险化学品领域:由危化监管股牵头,对接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查;

13.烟花爆竹领域:由危化监管股牵头,对接公安部门开展联查;

14.工贸行业领域:由工贸监管股牵头,对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查。

各股室可根据行业监管实际,按需对接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参与联合检查,拓宽监管覆盖面。

四、强化工作落实保障

(一)压实内部工作责任。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明确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岗位分工,定期梳理解决计划编制、部门协同、系统运用、精准监管等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落细。

(二)提升协同履职能力。各股室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内部协作,熟练掌握联查事项、执法流程、系统操作及联合办案、线索移送工作规范,打破内部业务壁垒,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执法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三)严格督导考核问效。局办公室、执法股将各股室“综合查一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行政执法评议、年度绩效考核,通过案卷评查、工作抽查、成效核查等方式常态化督导,对落实不力、推进滞后的股室予以内部通报、督促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