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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农业末级渠系水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本办法的必要性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促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程,同时,为了建好、管好、用好斗渠及斗渠以下田间工程,确保全县水利工程的良好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杜绝水费计收中的乱加价、乱收费现象。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3.《甘肃省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管理暂行办法》
三、起草经过
2018年3月县水务局向县政府上报了《高台县农业末级渠系水费收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计划后,县水务局对我县农业末级渠系供水与水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发现:在现行的水费收缴管理体制下,国有水管单位主要负责斗渠以上水利设施水费收缴,斗渠以下小型水利工程无人管理,维修养护经费无法落实,斗渠以下小型水利工程常年带病运行,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效益。
2018年5月,县水务局起草了《管理办法》初稿后,先后2次召集局属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分别召开座谈讨论会和论证会,根据讨论和论证情况,对本《管理办法》又进行了2次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8年7月初,本《管理办法》由甘肃省西誉律师事务所依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文件管理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本《管理办法》的法律意见书。收到意见书后召集局属各科室及法律顾问召开了座谈会,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了论证修改。
2018年7月下旬,就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乡镇和全县136个行政村的意见,共收到征求意见复函151份,随后水务局结合所征求意见召集局属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召开讨论会,根据讨论和论证情况,对本《管理办法》又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说明
《管理办法》从末级渠系水价核定、水费计收 、末级渠系水费使用和管理做了详细规定。
1.关于总则。主要是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范围、依据和涉及的主要部门。
2.关于末级渠系水价核定。主要是明确了末级渠系水价核定所坚持的原则,规定了末级渠系水费的构成及末级渠系水费核定的程序。
3.关于末级渠系水费计收。主要是明确了水管单位、村社和农民用水者协会在水费计收过程中各自的职责、不得出现的行为和水费的计收程序。
4.关于末级渠系水费使用和管理。主要明确了末级渠系水费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序,水管单位、村社和农民用水者协会在使用和管理末级渠系水费各自的职责及末级渠系水费使用的监管。
五、重点专业术语解释
农业末级渠系: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各灌区斗口以下由村社(或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管理的斗渠及以下供水渠道(包括:斗、农、毛渠,机电井、管灌等田间工程)和设施。
末级渠系水费:是指以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的输水渠道为水源,通过末级渠系等水利工程设施为用水户供水过程中形成的,为补偿末级渠系维修及管理成本所发生的费用。
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民用水者协会是农民以一个行政村或一条干(支)渠为范围,自觉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水组织,它既是一个群团组织,又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非营利性的法人组织。我县农民用水者协会全部是以行政村为范围组织起来的管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