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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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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22-0013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12-31 10:00:00
是否有效

原文链接: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巩固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和《甘肃

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建养并重、有路必养”和“县道县养(管)、乡道镇养(管)、村道村养(管)”的三级管养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高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

二、重点内容

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机制,落实管养责任,强化管养措施,有效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通行能力,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路长组织机构。按照“一路一长”要求,设置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和农村公路专管员,负责各级道路的管理养护,并设置县、镇两级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各级路长的日常事务。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大力推广“县统一执法、镇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力度,及时巡查、制止和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改善路容路貌。

(二)创新日常养护模式,实现“有路必养”。按照“一路一策”要求,合理设置公益性农村公路养护岗位,吸纳农村贫困户、零就业、低保户等贫困家庭成员参与,帮助贫困群众提高收入。

(三)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实现“四化”目标。一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路政管理体系和养护工程施工体系。二是推进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提高机械化水平,积极推广适用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通过机械化提升养护效率和质量。四是提高市场化水平,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选择技术、设备、资质适宜的养护施工公司(队)实施集中养护维修工程。

(四)推进大数据建设,实现管养信息化。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完成路况巡查、应急处置和信息上报等工作。随时掌握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涵构造物、防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应急设备物资储备等基础数据,检查指导公路病害、水毁的预防和抢险、抢修、保畅工作。

(五)健全防灾抗灾体系,逐步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为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保障体系,积极对辖区内易发、频发自然灾害的农村公路购买保险,并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用列入财政预算,通过保险赔付方式拓宽灾毁抢修重建资金筹措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高台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各级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

五、施行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高台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66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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