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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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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18-18627
文号
高政办发〔2018〕160号
关键词
农村公路;养护;负责;管理;长制;农村公路建设;专管员;交通运输;长制工作;公路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11-30 15:59:00
是否有效

解读文件链接: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高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高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巩固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农村建设,根据《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张交发〔2018〕3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底前,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覆盖县乡村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经费到位、奖惩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到2020年,力争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路长制工作形成常态化,全面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管养目标,确保农村公路运行良好、安全畅通,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和干部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机构职责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机制,落实管养责任,强化管养措施,有效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通行能力,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建养并重、有路必养”和“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三级管养原则,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路长制,设立县、镇总路长,建立由县长、镇长担任总路长的组织机构体系。按照“一路一长”要求,由县、镇总路长确定每一条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并结合实际设立农村公路专管员。

县、镇两级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县级总路长办公室与县交通运输局合署办公,镇级总路长办公室与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合署办公,镇级总路长向县级总路长负责。

(二)路长设置

1.县级总路长,为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2.县道路长,县域内的每条县级道路,分别设立一名路长,路长由县级领导担任,由县级总路长确定;各镇辖区内的县道,由所在镇镇长担任路长。

3.镇级总路长,为辖区内乡、村道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由所在镇镇长担任。

4.乡道路长,各镇内的每条乡道,分别设立一名路长,由所在镇科级领导担任,由镇级总路长确定。一条乡级道路途径多个镇的,各镇按照所辖路段分别设立路长。

5.村道路长,每条村级道路分别设立一名路长,由建制村村委会主任担任或其他村干部担任,村道路长由镇级总路长确定。  

6.县、镇分别设立农村公路专管员,县级专管员由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县路政管理大队工作人员担任,镇级专管员由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担任。

(三)工作职责

1.路长职责。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建养管运”和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路长制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处理、路产路权保护、信息化建设等“四好农村路”推进的重大问题,督促下级路长履行职责,负责对路长制工作检查考评。

路长是县道、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实施具体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养护管理,对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进行综合管理。

2.路长办公室职责。总路长办公室对本级总路长负责,主要负责本级路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路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总路长确定的相关事宜;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养护标准,指导制定公路养护管理规划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下一级路长落实农村公路管养各项任务,定期检查、总结、通报路长制工作进展等情况;负责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

3.专管员职责。专管员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养护维修工程实施,做好信息化数据采集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侵权行为,协助县路政执法单位搞好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

4.相关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保障路长制的顺利实施。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有关重点项目的立项和前期工作。

公安局:负责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大公路违法行使车辆的查处力度,配合开展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整治。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及路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制定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核算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计划,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组织开展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推广应用公路建设养护新技术、新工艺,负责对各镇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

县水务局:负责对跨越河、湖、渠道村级道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和养护,配合修复水毁公路设施。

县环保局:负责加大对农村公路沿线排污单位环境执法监管,配合开展路域环境治理,处置公路突发污染事件。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土地管控,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配合处理违规占用公路用地的突出问题。

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农村公路沿线建筑设施建设的审查审批,配合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违规建筑的拆除和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侵占公路行为的处理,督促建设单位对上路行驶的运料车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县农委:负责加强农村公路沿线耕地废旧地膜等农业废弃物的清理整治,配合处理占用道路进行农业生产的违法行为。

县林业局:负责农村公路路网林带的规划建设,公路沿线的绿化美化,加强公路沿线的林木管理,配合处理影响公路安全通行的枯死树木。

县审计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养护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对运输企业、个体运输工商户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车辆上路行驶。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大力推广“县统一执法、镇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大力整治路域环境,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镇、村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力度,及时巡查、制止和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改善路容路貌。

(二)创新日常养护模式,实现“有路必养”。按照“一路一策”要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可采取个人或农户分段承包、“专业养护公司+农户”、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服务中心等方式进行养护,并签订养护合同,落实养护责任和质量目标。同时,根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建共管共享的管理规定,合理设置公益性农村公路养护岗位,吸纳农村贫困户、零就业、低保户等贫困家庭成员参与,帮助贫困群众提高收入。

(三)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实现“四化”目标。一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路政管理体系和养护工程施工体系。二是推进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提高机械化水平,积极推广适用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通过机械化提升养护效率和质量。同时,鼓励推行冷再生、废弃混凝土再生利用等技术,节约原材料,循环利用废料,保护环境,降低成本。四是提高市场化水平,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选择技术、设备、资质适宜的养护施工公司(队)实施集中养护维修工程。

(四)推进大数据建设,实现管养信息化。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完成路况巡查、应急处置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县镇总路长可随时掌握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涵构造物、防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应急设备物资储备等基础数据,检查指导公路病害、水毁的预防和抢险、抢修、保畅工作。信息化按照初报、续报、终报流程,由各级路长、专管员、社会公众通过手机徵信小程序、公众号、APP、Web端等向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平台上报公路病害、灾毁等情况,各级总路长可通过信息化平台直接指导公路灾害处治。

(五)健全防灾抗灾体系,逐步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我县地广路多,水毁等自然灾害较多,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比较困难。为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保障体系,县镇村要积极对辖区内易发、频发自然灾害的农村公路购买保险,并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用列入财政预算,通过保险赔付方式拓宽灾毁抢修重建资金筹措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实施路长制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安排,逐路明确路长,细化职责,确定责任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路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并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促使路长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路长制组织体系与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全域无垃圾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事业共建共享等涉路专项行动紧密融合,协同发力,共同推进和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和投资审批程序,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落实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并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明确的筹措标准,逐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利用优良路产路权作为融资资本,吸引有实力的国有、民营企业实施养护管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投融资模式。

(四)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纳入县镇年度综合责任指标考核体系。以标准化养护为抓手,规范化管理为重点,明确各方职责,强化检查监管,依法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农村公路平安畅通。健全资金管理机制,加大对养护管理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养护管理经费。

(五)强化宣传引导。把路长制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推进路长制宣传进村社、进校园、进单位,努力形成责任单位依法管路养路、全社会爱路护路的浓厚氛围。同时,各镇村要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养护管理的新模式、新做法和好经验,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附件:高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高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伟红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公维勇  县政府副县长

范天兵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杨国辉  县发改委主任

周多亮  县财政局局长

盛国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曹延鑫  县水务局局长

程继云  县农委主任

万更乐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振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邓  鹏  县林业局局长

王  文  县环保局局长

李学斌  县审计局局长

周国勤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杨建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盛国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建军同志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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