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第三次政府网站检查结果的通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政府网站管理运维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呈现持续向好的态势。
(一)信息更新情况。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共更新各类信息3383条,其中:要闻栏目更新2502条、领导活动更新86条、政务栏目更新698条、互动栏目更新79条、县情栏目更新18条。从更新情况看,人社局、统计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水务局对内容保障工作较为重视,信息录入及时、格式规范、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核工作到位。
(二)互动交流开展情况。第三季度,政府网站领导信箱共受理网民留言73条,其中按期答复66条,逾期答复6条,未答复1条,答复率98.6%;开展政务访谈4期(司法局、医保局、统计局、水务局各1期),民意征集活动1期(县委宣传部),开展问卷调查1期(文广旅游局)。城关镇、南华镇、合黎镇、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文广旅游局、发改局、公安局交管大队、住建局、民政局、教育局、电力局、公积金中心网民留言办理答复质量较高。
(三)政策文件解读情况。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共对2016年以来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20份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发布政策文件解读稿21条,其中:民政局4条、人社局3条、农业农村局3条、工信局3条、水务局2条、医保局2条、科技局1条、财政局1条、住建局1条、卫生健康局1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工作责任意识下滑。部分镇、部门对政府网站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对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落实不够深入,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第三季度,文广旅游局保障的风光风景、旅游线路栏目未更新,发改局保障的投资环境栏目未更新;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城管执法局、林草局、市场监管局、湿地局、医保局在《政务要闻》栏目发布信息少于12条,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在《政务要闻》栏目未发布信息;发改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湿地局在《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少于24条;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保障的《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进行时》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保障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未及时更新被市政府办公室关停。
(二)个别单位未按要求公开信息。公安局、统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按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单位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新坝镇、南华镇、城关镇、合黎镇、黑泉镇、湿地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未按要求及时更新各镇、部门文件;巷道镇、融媒体中心、统计局未更新镇、部门文件。
(三)部分单位网上留言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按照《考核指标》要求,网民留言办理答复期限为5个工作日。部分单位没有明确网上留言办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未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办理要求,存在超期办理现象。第三季度,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逾期答复2条,法院逾期答复2条,公安局逾期答复1条,未答复1条,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逾期答复1条。
(四)个别单位存在信息内容错误。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上网信息三级审核制度落实不严格,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信息内容错误,稿件质量不高等问题。第三季度,财政局2条信息存在2处严重错误,合黎镇、组织部、科技局、地震局各1条信息存在1处严重错误,城关镇、宣化镇、应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各1条信息存在1处不准确错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和发布审核工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内容审核制度,落实网站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内容先审核、再送签、后发布和读网检查制度,从政治、政策、内容和文字上做好审核把关,确保发布的文字、图片、数据、视频等资料准确,不出纰漏。要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内容三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发布的信息要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杜绝政治性词汇表述不规范和错别字等问题。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设的专题专栏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二)强化政府网站责任栏目常态化监管。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考核指标》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责任栏目常态化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内容保障责任栏目监管工作力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人工读网方式进行网站内容保障栏目常态化监管。因机构改革、岗位变化等原因进行了工作调整的,必须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栏目监管相关工作的交接,确保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栏目监管工作持续推进,推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栏目监管工作水平稳中有升。
(三)切实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在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必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政策性文件时,须将文件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包括解读提纲、解读方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和解读材料(包括文件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作为附件一并报签。对于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应一并提交审议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文件印发后,起草部门要按照解读方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要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释疑惑,传递权威信息。未按相关规范和要求提供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者一律不准发布。解读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解读信息可视、可读、可感。各部门、各单位已发布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必须在年底前解读完毕。
(四)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国家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按时公开政务信息。今年未公开单位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的单位必须在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未按时或未公开应公开文件的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文件发布后15日之内及时公开文件。
(五)加强互动交流回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网民留言信息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要求,答复内容质量要高,不得有推诿、敷衍等现象。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好网上留言办理工作,杜绝超时办理或不办理等情况发生,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2018年以来未发布政务访谈信息的单位要及时联系网络信息中心,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政务访谈。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通报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被通报的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于10月14日前将整改情况、自查情况和本季度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邓延潇 联系电话:6625166、13993677699。
附件:
1.县政府门户网站2019年第三季度内容保障工作情况统计表
2.县政府门户网站2019年第三季度互动栏目工作情况统计表
3.县政府门户网站2019年第三季度信息内容错误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