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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三次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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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21-00086
文号
政务通报 第4期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10-20 11:25:00
是否有效

根据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求,近期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次县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更新情况。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9月25日,政府网站更新各类信息共3071条。其中:要闻栏目更新2501条、领导活动栏目更新58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422条、互动栏目更新78条、县情栏目更新12条。从更新情况看,巷道镇、城关镇、南华镇、宣化镇、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对内容保障工作较为重视,信息录入及时、格式规范、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核工作到位。

(二)互动交流开展情况。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9月25日,政府网站领导信箱共受理网民留言75条,按期答复75条,答复率100%;发布意见征集2期,问卷调查1期。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内容保障工作不到位。本次检查,《政务要闻》栏目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商务局、司法局、教育局、医疗保障局发布信息少于12条,纪念馆发布信息少于6条,园区办、供销社、地震局、史志办、担保公司、城投公司、农投公司、大湖湾文旅公司未发布信息;《部门动态》栏目发展改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教育局、医疗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发布信息少于24条,纪念馆、史志办、担保公司、城投公司、农投公司发布信息少于12条,园区办、大湖湾文旅公司未发布信息。

(二)部分单位政府文件公开不主动。本次检查,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商务局、公安局、民政局未公开部门文件。

(三)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谨。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单位在信息发布环节内部审核机制缺失,一些信息未经审核就上传。二是信息发布不符合要求,正文内容不按要求排版,图片尺寸大小未按规定处理,图片排版不居中;三是信息内容表述性错误、错别字等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个别单位在信息发布中出现扎堆现象,发布的信息缺乏时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注重信息内容质量和审查。各镇、各部门在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层层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要确保各类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坚决杜绝出现政治性词汇表述不规范和错别字现象,以及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做到常情永久公开、要情定时公开、急情随时公开,围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增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

(三)加强网民留言回复效率和质量。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留言,必须对网民留言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做到解答清楚、解决问题、一次告知,禁止说官话、空话、以文件作为答复及答非所问。出现多部门联办留言时,必须根据各自职责,联合回复,直至解答网民疑惑问题,不得互留其他单位联系方式作为回复内容。

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0月25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县政府统办楼231办公室。

联 系 人:程天金

联系电话:18793695050


附件:1.县政府门户网站2021年第三次内容保障工作情况统计表

   2.县政府门户网站2021年第三次内容保障工作检查互动栏目信息数量统计表

   3.县政府门户网站2021年第三次内容保障工作考核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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