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县相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的通知》(高政办发〔2017〕209号)精神,现就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甘办发〔2016〕2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15号)和《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发〔2017〕128号)、《高台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高政公组办发〔2017〕1号)文件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了教育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据《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发〔2017〕128号)要求,制定了《高台县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形式等内容。
配合公开事项五项:一是单位预决算和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二是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三是所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政府采购等项目,政府采购相关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四是教育人才需求信息;五是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预警、重大隐患、防范措施信息。
主动公开事项七项:一是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县直属公办学校校级领导调整信息、届期教学论文评比、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评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教育学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公开民办学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年度审核结果;四是公开除依法不得公开事项外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初稿、决策方案起草说明、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起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