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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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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18-98258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18-02-08 11:29:16
是否有效

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委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关键来抓,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力促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二)落实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分阶段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创新公开载体。做到常年公开与定期和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并且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和工作职责,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信息内容:一是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等情况;二是高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三是年度工作要点、规划及工作总结。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2017年,我委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为网站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7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委没有收取任何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六、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1.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我委承办“关于尽快选址新建罗城加油站的建议”(第4号建议),已于2017年11月24日以正式文件《关于对2017年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走访人大代表征求到的第4号建议的答复》(高发改〔2017〕197号)答复续彩霞、蔺相彪代表。

2.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我委承办“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面源污染,县域经济发展的提案”(第18号提案),已于2017年9月6日以正式文件《关于对政协高台县九届一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答复罗龙委员。

七、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含咨询件)件数、办结率,行政许可网上行权件数

2017年度,我委无此类事项。

八、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九、2018年工作思路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依据条例规范的内容,结合发改部门工作实际,对政策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等其他事项逐一进行清理,对公开的事项进行分类,对于长期公开要坚持常年公示,对限时公开的要落实公开的时限,定期公开,对及时公开的内容要及时调整补充,确保公开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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