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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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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42/2019-00024
文号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民政;公开;政务公开;民政局;行政许可;高台县;职能职责;政务; 12 • 4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9-02-20 16:49:00
是否有效

高台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高台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开、公平、便民”的要求,以打造“智慧民政、民生民政、阳光民政、创新民政、和谐民政、法治民政”为目标,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推动落实,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平台和载体,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民政职能职责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更新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民政部门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科室业务等进行了公开,让群众了解民政局的职能职责,为群众办事提供指南。

2.民政政策法规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在全局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并及时通过民政QQ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对外公告。

3.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统一标准,发布办事指南,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

4.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临时救助对象和金额、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5、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民政救助等方面的内容。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公告栏公示

2.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

3.微信公众号、民政QQ群

4.“124”国家宪法日、全县法治宣传月活动、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费情况,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六、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事项共计3件,分别为:整合撤并全县部分镇敬老院的提案、加大农村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红山村日间照料中心日常维护费用给予补助支持的建议。

七、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含咨询件)件数、办结率,行政许可事项在线申报、网上行权件数

2018年,我局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4439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6件、便民服务事项4361件、其他行政权力2件,办结率100%。行政许可网上办件量78件,网上行权5件,在线申报5件。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局在政务公开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工作标准还不够高。

2019年,高台县民政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高台县民政局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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