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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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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0/2022-00002
文号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政府;政务公开;高台县;公开;工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法治
发布机构
高台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1-11 11:06:17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全面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分解落实《甘肃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认真回应公开申请,加强政策解读,细化公开内容,工作透明度、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7条,其中政务要闻31条,部门动态139条,法律服务25条,部门文件11条,通知公告6条,“三公”经费及预决算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务访谈1次;着力做好政务新媒体发布工作。做好“法治高台”微信公众号、“法治高台”抖音、快手公众号信息、文件等的发布、审核和维护工作。新媒体平台由专人负责,每周实时更新,内容紧扣司法行政工作,未出现“僵尸”“空壳”“睡眠”情况。截至目前,在“法治高台”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545条,“法治高台”抖音公众号发布小视频292条,“法治高台”快手公众号发布小视频257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完善《高台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考评等方面的程序,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公开服务指南等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严格落实《高台县司法行政系统单位工作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全面公布机构概况、股室职能、部门文件、财务收支预算等内容,促进社会群众全面了解监督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积极配合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5.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公开我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公开调整和变更情况,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数量不多,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二是监督力度和体制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考核奖励机制,引导干部职工及时总结编写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严肃和统一。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敏感,确保工作人员能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切实做好网评工作。及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目录,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司法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南滨河路459号;

电话:0936—6621096 ;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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