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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地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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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35/2022-00002
文号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政务公开;地震局;高台县;信息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发布机构
高台县地震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地震局
生成日期
2022-01-11 17:20:29
是否有效

2021年,县地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台县地震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领,以方便群众为初心,以畅通政民沟通渠道为使命,慎终如始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时公开;建立健全单位信息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从组织领导,人员落实,考核问责等方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县地震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9条,其中文件7条,政策法规类1条,信息类29条,办事指南、宣传类11条,政务访谈1期。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信息情况等均主动公开。

(二) 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2021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收费和减免情况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申请为0件。

(三)部门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单位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促进信息管理的规范化,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可靠。

(四) 平台建设

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决策部署,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定期更新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通过这些栏目人民群众可以了解本部门权限内可以公开的所有政务信息。同时将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方便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本部门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县地震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出台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通过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人员保障、督查问责,明确责任分工,畅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全方位、多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为:因地震工作的特殊性,局内公开的多,在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的政务较少。针对以上问题,下一年我局将在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三是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地震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县府东街136号117室

电话:0936-6621045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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