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1年>>部门公开年报

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02/2022-00002
文号
关键词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公开政府;人民群众;信息情况;行政复议;高台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机构
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1-13 15:07:41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关键来抓,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力促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将我局印发的重要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2021年,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要闻、部门动态栏目中发布、更新信息81条,主动公开部门制定的文件1份,重大民生信息39件(其中:减税降费信息39件),重大项目信息12件。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避免发布的信息出现数据不实、依据不充分的情况,给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及时录入单位领导分工、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积极开展考核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做到常年公开与定期和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并且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工作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办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制度机制建设力度不够大,制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相关制度内容不够全面,制约了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的纵深发展;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整体数量较少,没有涵盖单位开展的全部业务工作。

2022年,我局将按照省、市、县政务信息公开各项要求,继续查找不足和差距,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依据条例规范的内容,结合发改部门工作实际,对政策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等其他事项逐一进行清理,对公开的事项进行分类,对于长期公开要坚持常年公示,对限时公开的要落实公开的时限,定期公开,对及时公开的内容要及时调整补充,确保公开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县府东街136号政府统办楼322办公室

电话:0936-6626861

邮编:7343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