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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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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8/2023-0000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1-18 17:24:48
是否有效

2022年高台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以主动公开为抓手以依申请公开为补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关下运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220条,其中:政务要闻63条、部门动态信息114条、社会救助栏目39条,养老服务栏目2条、政策解读2条;在高台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转发政务新媒体信息3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规范格式登记并在时限内办结。2022年度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1件,已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稿件“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拟公开的信息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民政局充分利用高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台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与群众交流,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及时更新和维护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严格执行网站内容发布各项要求,规范公开社会救助栏目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成立高台县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联络员和专职工作人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本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实现政务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定《高台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高台县民政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高台县民政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高台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不断的改版创新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一是民政动态栏目更新较少,时效性不强,重点不突出,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由于但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工作交接中欠缺沟通,严重削弱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稳定性,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延续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推进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民政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水韵街325号;

电话:0936—6621085;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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