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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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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0/2023-0000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医保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3-01-19 13:21:55
是否有效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将我局印发的重要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2022年度,我局在县政府网站政务要闻栏目更新信息12条,部门动态栏目更新信息50条,市医疗保障局更新信息26条,重大民生栏目下医疗保障更新信息21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高台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等文件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廉洁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公开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发布有关工作,及时通报工作,发布政策,主要通过公示栏、 LED屏、举办现场活动,入乡镇、入医院等不同方式,不断总结经验,做到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灵活多样、方便群众,最大限度地把医保政策、法规、及时对外宣传,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5.常态化加强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监督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履职尽责,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与医疗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情况。一是把好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关。严格按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擅自公开”的原则,做好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保证不发生泄密事件。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做到全面、及时、高质量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医疗保障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县府东街89号;

电话:0936-6622598;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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