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2年>>部门公开年报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14/2023-0000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林草局
生成日期
2023-01-19 14:13:02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林草信息,平稳有序地推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要闻》《部门动态》栏目信息发布的时效和数量要求,在政务公开各类文件、信息229份,其中部门文件3份,建议提案5份、部门预算和决算11份,信息类210条,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并完善信息报送、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等制度,压实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避免发布的信息出现数据不实、依据不充分的情况,给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三是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限、格式发布文字、图片和视频信息,确保上网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不同阶段我局工作的重点,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定期督查、认真考核,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同时,对因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工作失误,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从严追究、从重处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2023年我局将继续查找不足和差距,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再梳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对口压实到各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方向明确、环节紧密、质量过硬,及时让公众知晓和有效获取林草事务动态信息。二是创新工作方式,结合门户网站,持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将信息通过图文、动画、视频、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进行发布,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实效性,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南滨河路457号;

电话:0936-6621616;

邮编:7343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