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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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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42/2024-0001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1-18 10:59:26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准确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将我单位印发的重要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2023年,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要闻、部门动态栏目中发布、更新信息116条,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明确政务公开的形式、内容、程序、时限;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健全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把信息发布程序,把好政治关、内容关、保密关、文字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录入单位领导分工、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发布;二是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推进数字化利用,由专人负责定期对微信等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三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积极开展考核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没有涵盖单位开展的全部执法活动,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整体数量少,偶有时效性不强问题;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单位将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学习,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业务创新,注重发挥微信等新媒体功能,最大限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拓展群众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不断扩大社会知晓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县政府办公楼三楼西侧;

电话:0936-6621341;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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