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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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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42/2024-00028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1-18 11:48:46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现代治理能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及时主动公开在高台政务网政府信息306条,其中政务要闻栏目发布信息86条,重大民生信息4条,在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12条,及时主动公开部门文件6篇,高质量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6条,办理回复网民留言2条。充分发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全年收到和办理信息公开申请0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规范程序,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逐级审核,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及时研究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确保各类政务信息依法及时公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需要通过新闻报道、张贴公示、展板等多种形式公开的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文化旅游服务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对“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再深化再细化,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对行政审批程序和申报材料进行再审查,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大力宣传推广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等网上政务平台,降低群众办事跑趟次数,提高服务效能。对政务服务事项在网络平台上做到“应领尽领”“一网通办”,目前我局所有政务服务已全部认领。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高台文旅云平台”信息发布及更新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行制度,按照“谁开办、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相关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充分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一是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公司合作推出高台文旅开机宣传画面200个,开展游客流量分析和手机短信推送大数据业务,累计向进入和路过高台的外地游客推送落地手机短信5万条。二是2023年累计推送各类动态消息350余条;开通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官方抖音号、快手等线上宣传平台,累计发布宣传短视频130余条,浏览量达198.5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不足,政策解读方式单一,缺乏多样性、创新性。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文体旅行业热点等信息公开,切实丰富公开内容,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全面性、及时性,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联系。

地址:城关镇滨河社区水韵街314号;

电话:0936-6621050;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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