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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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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42/2024-0009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生成日期
2024-01-24 16:37:08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供销联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要闻、部门动态栏目中发布信息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全流程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我单位本年度未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单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各类信息,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开展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监督保障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范围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本年度,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公开内容时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了解单位动态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规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用制度推进工作开展,及时公开单位信息,提高单位知名度。二是加大学习力度。积极借鉴其他县区供销联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制度,取长补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11号;

电话:0936-6621322;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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