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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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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3/2026-00034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6-01-27 20:04:31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台县农业农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政务服务、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聚焦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本单位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重点围绕农业农村领域乡村振兴、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等关键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依据工作推进动态,实时更新门户网站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本年度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也未出现信息公开失泄密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受理情况: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推进,我局组建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农业农村局信息稿件网络发布审核制度》。所有拟发布的政务信息均需按照“三审三校”要求,经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发布,且发布信息全部按规定备案,保障信息质量与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依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高台农业”“高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在线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营,以及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日常维护。通过常态化更新发布内容,持续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为公众获取农业农村领域政务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五)监督保障

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内容及格式要求,督促各下属单位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微信平台自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部分动态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不足,对农业农村领域部分重点工作的信息覆盖不够充分;三是整体更新频次需进一步提高,未能完全满足公众快速获取信息的需求。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定期汇总通报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成效。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专人专责,督促各单位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对应栏目信息的公开与动态更新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规范性,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地址:甘肃省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东环路559号 

电话:0936-6621619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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