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和《高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县融媒体中心工作实际,编制《高台县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内容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非涉密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及领导信息。
(二)规章文件。主要包括: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专项工作计划、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财政预决算。本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
(五)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工作动态、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上一年度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除在高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aotai.gov.cn/)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或者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
(二)依法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1.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当载明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信息。
3.答复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最迟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4.收取费用
本单位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和申请答复工作,不收取费用。
三、政务新媒体账号
账号名称:高台荟报/高台发布
账号类型:微信订阅号
责任单位:高台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18893690502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水韵街314号
账号名称:高台荟报
账号类型:微信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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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类型: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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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高台县融媒体中心
办公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水韵街314号406室。
邮政编码:7343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6-6630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