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全县放心消费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消费维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引领、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的原则,以放心消费创建为载体,以构建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诚信放心的经营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创建工作。
我局通过广泛宣传、动员,采取由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各辖区市场监管所拟初审推荐的形式,通过向县公安局、税务局、信访局、人社局等部门单位征求意见,经综合评审确定高台县鸿丰商贸有限公司第二超市等121家经营主体为2022年度高台县“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日期:10月20日至10月26日。如有异议,可署名来人、来电反映。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213号
联系人: 殷雅玲0936-5997698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