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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来源: 高台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1-1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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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甘水河湖函〔2022〕383号)要求,对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进行重新复核,现将山水河、摆浪河、碴子河、大河、水关河、石灰关河、石炭沟、西总干渠高台段、明水河、榆树河、月牙湖、天鹅湖、湿地公园13条重点河湖及小海子等14座水库(塘坝)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重新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 446—2019)5.1款规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5.2款规定:无堤防的河道,有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两岸规划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7.1款规定: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包括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土地征用线应符合SL 290规定。

二、划定范围

1.山水河(包括:摆浪河)河道长度58.11公里,其中摆浪河31.46公里,山水河26.65公里,起点为新坝镇曙光村一社与肃南县大河乡西岔河村交界处,流经我县新坝镇、骆驼城镇、宣化镇、黑泉镇,终点为黑泉镇新开村流入黑河。

2.碴子河河道长度10.06公里,起点为肃南县大河乡光华村与高台县骆驼城镇西滩村交界处,终点为骆驼城镇西滩村四社入山水河口。

3.大河高台段河道长度16.76公里,起点为肃南县大河乡潘家湾村与高台县新坝镇暖泉村交界处,终点为新坝镇下坝村入摆浪河。

4.水关河河道长度30.05公里,起点为新坝镇和平村五社水关水库坝址处,终点为新坝镇许三湾滩汇入山水河。

5.石灰关河河道长度27.7公里,起点为新坝镇西上坝村二社与肃南县大河乡西河村交界处,终点为新坝镇许三湾滩汇入山水河。

6.石炭沟总长度41.167公里,有4条支流组成(其中:东一支沟长13.66公里,起点为南华镇永进村六社向南兰新复线处,终点为巷道镇槐树村三社处汇入石炭沟;东二支沟长6.38公里,起点为南华镇义和村二社向南兰新复线处,终点为南华镇礼号村一社柔远渠处汇入东一支沟;西一支沟长8.092公里,起点为南华镇工业园区大康种子公司西侧兰新复线处,终点为南华镇信号村八社汇入西二支沟;西二支沟长8.018公里,起点为骆驼城镇碱泉子村四社,终点为巷道镇槐树村三社处汇入石炭沟),4条支流在巷道镇槐树村三社处交汇,最终在高台县城关镇湿地公园百鸟园处流入黑河,长度为5.017公里。

7.西总干渠高台段渠道长度32.44公里,起点为临泽县新华镇明水河村一社与高台县南华镇明水村一社交界处,终点为高台县骆驼城镇西滩村入山水河。

8.明水河河道长度12.26公里。起点为祁连山北麓榆木山,终点为骆驼城镇碱泉子村三社碱泉子河入口。

9.榆树河河道长度16.45公里。起点为合黎山脉茨洼山处,终点为罗城镇桥儿湾村众一农场汇入黑河。

10.月牙湖公园位于高台县人民西路483号,岸线长度2.476公里,划界面积约0.107平方公里。

11.天鹅湖位于高台县罗城镇河西村,岸线长度5.839公里,划界面积约1.1937平方公里。

12.湿地公园位于黑河高台县段城关镇沿岸,岸线长度5.0189公里,划界面积约0.1634平方公里。

13.古城水库位于高台县新坝镇西大村,岸线长度2.793公里,划界面积约0.259平方公里。

14.马尾湖水库位于高台县罗城镇张家墩村和黑泉镇镇江村,岸线长度13.251公里,划界面积约4.863平方公里。

15.明塘湖水库位于高台县罗城镇常丰村,岸线长度7.049公里,划界面积约2.522平方公里。

16.天城湖水库位于高台县罗城镇下庄子村,岸线长度9.298公里,划界面积约2.377平方公里。

17.后头湖水库位于高台县罗城镇花墙子村,岸线长度10.064公里,划界面积约1.974平方公里。

18.西腰墩水库位于高台县巷道镇西八里村五社,岸线长度3.26公里,划界面积约0.617平方公里。

19.刘家深湖水库位于高台县黑泉镇黑泉村,岸线长度3.958公里,划界面积约0.730平方公里。

20.夹沟湖水库位于高台县宣化镇乐一村,岸线长度2.406公里,划界面积约0.281平方公里。

21.大湖湾水库位于高台县巷道镇西八里村十社,岸线长度6.499公里,划界面积约2.186平方公里。

22.芦湾墩下水库位于高台县巷道镇果园村,岸线长度3.706公里,划界面积约0.666平方公里。

23.公家墩水库位于高台县合黎镇七坝村一社,岸线长度3.308公里,划界面积约0.431平方公里。

24.小海子水库位于高台县南华镇小海子村,岸线长度19.259公里,划界面积约7.611平方公里。 

25.塔沟塘坝位于高台县新坝镇红沙河村,岸线长度0.602公里,划界面积约0.035平方公里。

26.西青沟塘坝位于高台县新坝镇暖泉村,岸线长度0.439公里,划界面积约0.019平方公里。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切实做好与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的衔接,划定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做适当调整。

附件:高台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附件下载:高台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附件).docx

                              高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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