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高台县宣化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中医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负责我镇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防治、预防接种等;承担我镇辖区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保健服务;负责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和转诊服务等;承担辖区疾病恢复期康复等康复训练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健康档案管理和爱国卫生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承担党组党务工作和机关政务、事务、党群等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审、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2.公共卫生科。承担全镇人口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宣传,孕产妇及儿童保健,儿童疫苗接种,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及精神病管理。
3.临床科室。承担门诊及住院病人诊治,组织全院人员学习国内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的规程。
4.护理部。承担全院护理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拟定护理工作的全面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护士行为规范,护理质量评价标准,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调配等。负责急诊抢救、门诊及住院部输液、注射、理疗、换药、抽血等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并负责全院各科室器械消毒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258.93万元,支出总计258.9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3.17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中人员养老金、医疗等保险增加。支出增加43.17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上调,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258.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93万元,占100%。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25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3万元,占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9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3.17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中人员养老金、医疗等保险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7万元,占13.8%,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0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政策调整;卫生健康支出206.88万元,占79.9%,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5.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6.28万元,占6.3%,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工资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扣缴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8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96万元、津贴补贴55.63万元、奖金47.94万元、绩效工资15.0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5.77万元、住房公积金16.28万元、遗属生活补助及退伍军人补助12.21。公用经费4.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各项团体活动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43.0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20.00平方米;车辆2辆,价值21.39万元;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