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高台县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是根据高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高台县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的通知》(高机编委发〔2012〕28号)文件精神成立,为副科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隶属高台县农业农村局管理。
主要职责是开展全县农产品抽样检测、“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认证登记管理及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农产品检测技术的培训和“三品一标”农产品监督抽查及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单位2023年年初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年初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99.68万元,支出总计99.6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88.24相比,收入增加11.44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中心实验室开展双认证工作,支出增加15万元,增长37.5%。
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99.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99.68万元,占100%。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9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8万元,占59.87%;项目支出40万元,占40.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68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44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中心实验室开展双认证工作,收入增加15万元,增长37.5%。
2023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6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44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中心实验室开展双认证工作,支出增加15万元,增长37.5%。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8万元,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调出1人,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6 万元,占8.98%;卫生健康支出2.18万元,占3.65%;农林水支出58.67万元,占98.3%;住房保障支出4.02万元,占6.73%,与去年预算数相比变化不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6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调出1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调出1人,人员减少。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0.8万元,预计接待 20批次160人次,与去年预算数相比均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1万元,预计培训2批次,100人次,比2022年度预算增加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9.4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台(套)。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 28万元,主要包括:实验室基础设施25万元, 其他办公设备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2.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县级财政拨款40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2个,分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室“双认证”。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