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领域有关制度、发展规划,对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提出建议。
(二)负责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宏观管理,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贯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规,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
(七)负责饮食服务行业管理,承担饮食服务行业的等级评定、业务技术培训等工作。
(八)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和成品油流通市场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定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法规,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落实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二)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建立产业安全数据库信息监测系统,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进出口商品产业安全应对及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
(十四)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负责出境就业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和归口管理全县各类国内外商品交易会、投资贸易洽谈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六)负责全县商贸流通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并适时完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行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十七)负责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八)指导全县商贸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九)负责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商贸流通领域的议案、建议、提案。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高台县商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经贸股、市场股3个内设机构。
(二)直属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即高台县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456.52万元,支出总计456.5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82.3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1个县级专项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资金153万,新增了1个上级专项省级商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0万元。支出增加182.3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新增1个县级专项、1个上级专项。
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45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52万元,占100%。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45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万元,占41%;项目支出268.52万元,占59%。
2022年度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5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82.3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1个县级专项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资金153万,新增了1个上级专项省级商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5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82.3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新增1个县级专项、1个上级专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82万元,占85%,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2.7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1个县级专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17.03万元,占4%,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卫生健康支出9.29万元,占2%,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住房保障支出12.38万元,占3%,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占7%,较上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1个上级专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3.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后工会经费、福利费车补等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交通补助、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预计接待6批次30人次,较2022年度预算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无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费23.6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5.8万元、水费1万元、取暖费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3.8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借用商业总公司建筑面积130.61平方米,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1辆,价值8.4万元。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1万元,台式电脑1.6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2.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县级财政拨款238.52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8个,分别是“张交会”工作经费20万元、商贸流通工作经费8万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经费8万元、商贸流通企业统计人员工作经费5.52万元、促外贸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奖励资金3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2万元、兰州市金张掖农特产品直营店建设补贴资金10万元、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资金153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