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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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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77/2023-00040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关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城关镇
生成日期
2023-03-06 11:42:52
是否有效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惠民措施,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劳务输转,提高居民收入。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社区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社区文化,提高社区人口素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普及法制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居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自治,引导村(居)民有序参与村(居)事务管理,推进村(居)务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村(居)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责高台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党政机构及5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和8个社区、1个行政村。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2058.84万元,支出总计2058.8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64.18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镇机关、社区干部社保和工资增长,新增楼栋长补贴和东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费用,环卫大队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增加164.18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镇机关、社区干部社保和工资增长,新增楼栋长补贴和东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费用,环卫大队项目资金增加。

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2058.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8.84万元,占100%。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205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36万元,占79%;项目支出432.48万元,占21%。

2022年度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较上年减少8.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要求全部完成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8.8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4.18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镇机关、社区干部社保和工资增长,新增楼栋长补贴和东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费用,环卫大队项目资金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8.8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4.18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镇机关、社区干部社保和工资增长,新增楼栋长补贴和东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费用,环卫大队项目资金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4.25万元,占80.35%,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1.87万元,主要原因是镇机关、社区干部社保和工资增长,新增楼栋长补贴和东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费用,环卫大队项目资金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8万元,占4.8%,较上年预算增加8.5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社保基数上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55万元,占2.7%,较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减少;住房保障支出70.26万元,占3.41%,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公积金基数上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80万元,占8.74%,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费用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61.92万元,主要原因是镇干部职工工资、社保正常增长,社区干部社保、工资增长,新缴纳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镇干部职工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社区干部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700.3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楼栋长补贴和东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费用,环卫大队项目资金增加。公用经费用途包括镇政府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公车改革补助、社区经费等,环卫大队环卫工作日常开展、环卫人员津补贴发放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计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比2022年度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等项目。

2.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计接待0批次0人次,比2022年度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服务人员及对象在城区,无公务接待等相关政策及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服务人员及对象在城区,无公务用车等相关需求。

4.培训费0万元,预计培训0批次,0人次,比2022年度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因服务人员及对象在城区,无培训等相关需求。

5.会议费3.5万元,预计召开会议6批次, 2600人次,比2022年度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镇城市基层党建、人大、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环卫工作等相关会议召开。

    2023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元,较上年年度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是服务人员及对象在城区,无因公出国(境)、公车和公务接待需求。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费700.37万元,其中:基本公用经费20万元、办公费80万元、印刷费29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其他费用99.5万元、福利费13.38万元、工会经费3.21万元、公车补贴费用21.3万元,其他费用432.48万元。

(二)非税收入安排情况

2022年本部分非税收入情况预算为100万元,主要收入为垃圾处理费及银行利息。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2.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341.3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172.13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价值401.09万元;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及其他办公设施29万元,台式电脑1万元,复印机6万元,环卫车辆99万元,办公用房36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2.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县级财政拨款432.48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0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城关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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