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各镇政府信息公开>>黑泉镇>>三公经费及预决算

黑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85/2022-00009
文号
关键词
预算;负责;支出;拨款;工作;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财政;办公用房;财政拨款
发布机构
高台县黑泉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黑泉镇
生成日期
2021-12-24 09:45:00
是否有效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制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黑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机关党的建设、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文书档案、信息、会务、机关后勤等日常事务工作。

2.黑泉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指导检查工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基层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建设、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务公开、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等工作。

3.黑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申报、实施和监督各类建设项目;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黑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编制与实施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民政、社保、医保、民族宗教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村级事务管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示范创建;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政策,依法管理卫生健康工作。

5.黑泉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和信访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水旱灾害防治、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相关责任。

(二)直属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5个。一是黑泉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农技、农机、林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林木草原病虫害和农业灾害,承担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监测服务等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承包地、宅基地等改革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扶贫开发、集镇建设、全域无垃圾集中治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和管护工作。二是黑泉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政策宣传,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退役军人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村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乡村文化建设,负责文物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旅游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健康教育、老龄事业等指导服务工作。三是黑泉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承担进驻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协调受理、办理和代理各类服务事项;开展医保、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险、困难人员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残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四是黑泉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协调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建设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维稳形势整体研判,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动态监测工作。五是黑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林业和草原、村镇规划、殡葬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工作。

(三)派驻机构

1.公安派出所。

2.司法所。

3.国土资源中心所。

4.高台县黑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5.高台县黑泉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度预算收入总计867.8万元,支出总计867.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支出增加91.15万元,增加1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省市县要求政府预算减少。

2022年度预算收入合计8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8万元,占100%;

2022年度预算支出合计8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8万元,占100%。

2021年度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较上年减少4.5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未支出原因是未支付成功退回,无项目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7.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1.15万元,增加4.57%。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7.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1.15万元,增加4.57%。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98万元,占76.28%,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7.8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4万元,占8.05%,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38.94万元,占4.5%,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4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97.04万元,占11.08%,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2.6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预计接待40批次270人次,比2021年度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比2021年度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4.培训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5.会议费1.06万元,预计召开会议20批次,1300人次,比2021年度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精简压缩会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费81.82万元,其中:办公费13.87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3.2万元、差旅费7.1万元、会议费1.06万元、日常维修费6.07万元、水电费11.1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4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20.1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563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4.7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