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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泉镇2022年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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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5/2022-00025
文号
政发〔2022〕79号
关键词
锅炉污染;排查;污染治理
发布机构
高台县黑泉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黑泉镇
生成日期
2022-05-11 14:45:00
是否有效

各村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黑泉镇2022年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黑泉镇2022年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加快推进全镇燃煤锅炉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及环保提标改造综合整治工作,为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污染综合整治,进一步削减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总目标,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全镇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整治为主要手段,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助推全镇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整治,确保到2022年底,全镇范围内所有在用燃煤锅炉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1.全面核查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完成情况。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燃煤锅炉污染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对已完成整治的燃煤锅炉开展“回头看”,全面核查 2016 年以来列入整治计划的燃煤锅炉整改整治情况,并按原定整治措施和“一炉一策”整治要求查漏补缺,系统建立管理台账,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2.全面排查全镇 0.5 吨以下经营性在用煤炉。在全镇范围内,尤其是超市、门店、畜禽养殖场(小区)等经营性单位是否使用 0.5 蒸吨以下的采暖炉、水暖炉、茶浴炉等小型燃煤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确保彻底摸清全镇 0.5 吨以下在用煤炉底数。 

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 

3.完成已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后弃用燃煤锅炉拆除工作。对全镇范围内已淘汰或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后弃用的燃煤锅炉进行整体拆除,使其不具备复用条件。督促对已淘汰燃煤锅炉限期办理注销使用登记证,严格控制已淘汰燃煤锅炉重新进入市场,防止淘汰锅炉继续使用。 

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 

(二)开展农村住宅小区燃煤锅炉升级改造。

至2021年底,黑泉镇现有燃煤锅炉3台,分别在定平村(2台)、永丰村(1台)。其中定平村北侧小康住宅楼燃煤锅炉4蒸吨,定平村南侧小康住宅楼燃煤锅炉2蒸吨,永丰村小康住宅楼燃煤锅炉2蒸吨。根据《高台县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淘汰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将我镇3台燃煤锅炉纳入整治计划,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原则,采取“煤改生物质”形式进行改造升级。

责任单位:定平村、永丰村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5月10日前)。全面排查我镇辖区内燃煤锅炉情况,提出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计划,上报县环保局。各相关村、单位要加大对淘汰改造燃煤锅炉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淘汰改造燃煤锅炉、减少大气污染、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工程实施阶段(5月11日至10月31日)。镇环保办及镇属相关责任单位参与燃煤锅炉整治,并督促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按期完成锅炉淘汰改造。整治过程中要明确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全面开展整治。

(三)验收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镇环保办及镇属相关责任单位对列入整治计划的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保证整治到位并取得实效。

五、职责分工

责任村:负责对本村小康住宅楼在用燃煤锅炉进行排查整治,按照确定的整治方式和时限要求,组织实施辖区内燃煤锅炉整治拆并改造,政策宣传和群众维稳等工作,及时向镇环保办报送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镇环保办:负责督促责任村按照燃煤锅炉整治要求,对其燃煤锅炉开展整治,加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督查全镇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整治工作不重视、进展缓慢的责任村进行督办。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做好全镇承压类燃煤锅炉整治和监管工作,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燃煤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情况及节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注册燃煤锅炉进行整治淘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环保办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村、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工作合力,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村是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主体,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部署,把开展燃煤锅炉改造放在重要位置,做好实施、监督、管理和宣传引导工作,并建立管理清单台账,及时更新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治理和排放情况。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村为各自辖区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序有力推进辖区内燃煤锅炉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对照县环保局下达的整治任务,建立整治清单台账,明确每台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责任人,逐台明确整治时限,按照推进计划任务全面完成,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镇环保办及镇属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燃煤锅炉淘汰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尽早实施治理和改造;要将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单位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普及污染治理知识等方式,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工作。

附件:1.黑泉镇2022年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黑泉镇2022年农村住宅小区燃煤锅炉整治清单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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