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村委会:
现将《罗城镇“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罗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1日
罗城镇“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我镇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按照全国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要求,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高台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办发〔2018〕37号)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创建“健康家庭”为载体,广泛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积极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以家庭的健康、文明、和睦、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评选范围
在各村已评选命名的“健康家庭”中评选产生。
三、评选标准
1.家庭卫生整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
2.厕所卫生,垃圾定点投放,文明饲养禽畜宠物。
3.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树立健康理念。
4.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讲究个人卫生。
5.合理膳食,戒烟限酒。
6.适量运动,心理平衡。
7.定期体检,科学就医。
8.优生优育,爱老敬老。
9.家庭和谐,崇尚公德。
10.邻里互助,支持公益。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1.评选方式为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农户申报、评议公示、确认上报、表彰命名等程序,实行公推、公选、公示、动态管理,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候选对象。
2.各村要把“健康家庭”评选工作作为健康罗城建设的重要活动载体,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切实抓好创评工作,树立推出典型模范,宣传学习先进事迹,不断丰富全国健康促进县创建活动内容,深化活动效果,促进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3.按照我镇“健康家庭”评选方案的要求,每村评选推荐上报1户“健康家庭”,切实将具有模范引领带动作用的典型推荐上来,典型材料、推荐表以及影像图片资料于2019年5月10日前上报镇卫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