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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散煤削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11月22日县政府办印发了《高台县散煤消减替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高政办发〔2018〕156号)。现就《工作方案》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大幅降低区域燃煤污染,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29号)、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甘政发〔2018〕68号)、张掖市人民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张政发〔2018〕119号),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煤炭消费结构优化,完善散煤治理新机制,加强管控和清洁化替代,结合我县实际,在保障全县生产生活用能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散煤消费,确保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工作方案》由县工信局牵头起草,初稿完成后,县工信局组织相关领导干部认真进行了讨论,仔细做了修改,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各镇、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园区办、县科技局等部门单位,对初稿进行了讨论。县工信局充分借鉴讨论会上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后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印发。
三、工作目标
计划利用3年时间,对全县散煤加工、经营流通、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能源消费结构明显优化,城乡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效果明显,燃煤消耗量逐步减少,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每年递减3%-5%,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二是制定了工作目标。以县城及周边区域为重点,以居民冬季采暖、餐饮服务和设施农业用煤为主要对象,以县城区域改气改电改油、各镇洁净燃料替代和清洁利用、流通领域提升质量为重点工作,减少煤炭消费比例,促进散煤削减替代和清洁利用。三是确定了主要任务。从全面推进城区集中供热、着力削减城区生活用煤、推进工业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推广农村节能高效炉具、强化流通领域散煤管控、提倡利用分布式能源等六个方面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并明确了相关部门、各镇职责任务,确保可以为大幅降低区域燃煤污染,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整体推进散煤污染整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五、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从四个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确定责任主体,成立县散煤削减替代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围绕工作任务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确保散煤削减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二是营造社会氛围。通过大力宣传推进散煤削减的意义,发挥“12369”环保热线举报电话作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营造全民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创新政策机制。通过适时出台清洁煤利用等支持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镇加大煤炭削减整治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农村传统炉具的改造和替换,切实推动全县高效清洁节能燃烧炉具的推广普及步伐。四是强化督导考核。通过对落实散煤削减化推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推动散煤削减化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