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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2019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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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20-00099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9-05-25 09:46:17
是否有效

原文链接: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2019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意义

2019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继续为民办好10件实事,根据省市相关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实际确定了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残疾康复救助等5项为民办实事事项,并分别制定了《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助残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

二、重点内容

(一)2019年底,实现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50%以上,建制镇、村卫生公厕覆盖率达到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文明如厕新风尚逐步形成。

(二)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实现村庄内无乱堆乱放,无污水乱泼乱倒,无粪污明显暴露,杂物物件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2019年全县创建46个“清洁村庄”,并积极争创省级“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三)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十大生态产业企业和高台县所属的其他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

(四)以3年为一个周期,对全县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一次“两癌”免费检查。在2018年完成目标人群30%的基础上,2019年完成目标人群的25%以上。

(五)开展助残康复救助,2019年为全县7-14岁听力、脑瘫、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手术2例;为全县7-17岁残疾儿童进行辅助器具适配18例。为全县有托养需求的52名(城镇8名,农村44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给予补贴。扶持建设1家规范化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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