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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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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5/2022-0000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气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气象局
生成日期
2022-01-28 15:05:00
是否有效

原文链接: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办发〔2020〕124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21〕58号),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气象工作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思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快科技创新,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持续有力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高台做出积极贡献。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系统完备、布局科学、功能先进、保障有力、高质普惠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较“十三五”平均下降10%。气象现代化、气象科技创新、气象防灾减灾、农业与生态气象服务、气象人才支撑和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处于全省前列,气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是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二是提升公共气象服务供给能力;三是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四是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五是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能力;六是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有关部门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中央、地方双重财政预算体制,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气象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按有关规定做好气象部门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气象部门职工同等享受属地标准的津贴补贴和考核性奖励。

(三)建设专业队伍。气象、人社、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加大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加快建设高层次气象人才队伍。围绕数值预报、气象服务、农业气象、生态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建设高水平气象科技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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