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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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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22-00056
文号
高政办发〔2022〕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1-18 09:10:00
是否有效

解读文件链接: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高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办发〔2020〕124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21〕58号),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气象工作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快科技创新,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持续有力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高台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系统完备、布局科学、功能先进、保障有力、高质普惠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较“十三五”平均下降10%。气象现代化、气象科技创新、气象防灾减灾、农业与生态气象服务、气象人才支撑和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处于全省前列,气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在综合防灾减灾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将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基础。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综合防灾减灾中的保障作用,针对森林草原火险火灾、重大污染事件、重大社会活动,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和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和管理。完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制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强化气象数据共享与应用。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危险地区人员提前转移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快气象科普基地建设,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机制,开展城乡规划、园区建设、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评估论证。(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精细化、立体化气象监测,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加快设备升级改造,补齐观测要素短板并结合服务需求提升布设密度。完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确保气象探测设施安全运行。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和气候趋势预测水平,建立全媒体融合发展的信息传播体系,构建精准、直达和广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精准度。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工信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公共气象服务供给能力

4.丰富公众气象服务产品供给。将气象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和精细化需求。将气象智能观测、灾害风险智能感知和分区预警等技术运用于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建设,丰富城市安全运行和智能管理专项气象服务产品。建立气象服务融媒体平台,推动气象服务融入智慧出行等公众生活。(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信息中心、县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气象融入行业发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长效互通共享。提升黑河调水气象服务能力。完善交通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系统,增强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处置和交通运营管控能力。开展电力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提升风电、光电精细化智能预报预测能力。强化森林草原火灾火险等气象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助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林草局、县文广旅游局、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6.保障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围绕建设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城市,构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全力服务保障现代种业、优质蔬菜、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发展。主动融入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布局,持续深化种业气象服务,助力全国玉米制种基地、种子良繁基地和以玉米为主的种质资源库建设,为打赢种业翻身仗贡献气象智慧和力量。联合开展农业保险天气指数研究,稳步推广天气指数保险等农业保险气象服务。针对沿山旱作农业区,强化重要农事季节人工增雨作业频次。开展气候标志认证,完善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和溯源体系,打造系列“气候好产品”。大力推进“特色气候小镇”等生态气候品牌创建,助推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发展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围绕全县农业产业布局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优化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探索建立智慧农业气象监测服务系统。建立以地面、无人机、卫星遥感观测互补的地空天一体化农业气象自动化、智能化综合观测体系。开展农作物新品种气候适应性引进试验、农业抗旱节水、重大气象灾害防御、作物病虫害预防等农业气象新技术研究。强化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及时以短信、微信头条等形式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完善多部门涉农专家交流会商机制,发展覆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

8.加强重要生态系统气象保障服务。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黑河流域综合治理、四带一区建设等,加强生态气象监测、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生态风险气象预警、生态经济气象支撑、生态治理气象服务,加快推进高台国家基本气象站建设,提升应对区域气候变化、保护绿洲生态的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助力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污染高影响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突发环境事件气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科学评估沙尘等高影响天气事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供科学决策支撑。推进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提升突发大气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能力

10.优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军地协同的联动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强化技术培训,保障合理待遇,保持专业作业队伍稳定。(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建设。建立智能识别、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持续开展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和作业装备自动化改造,加快物联网技术在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中的应用。积极开展云水资源评估、作业条件分析和效益评价等关键技术研发。(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机制。推动完善“政府领导、综合监管、责任落实”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责任和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弹药采购、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探索建立作业弹药专业化存储机制,落实作业人员备案和培训制度。完善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13.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强气象信息网络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气象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融入数字政府数据资源体系,为全县城市大脑建设提供气象数据支撑。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建立智能感知、精准泛在、普惠共享的智慧气象服务业务平台,实现基于位置、在线互动、全媒体快速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充分发挥气象科技优势,促进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综合运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全面提升气象综合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信息中心、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有关部门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中央、地方双重财政预算体制,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气象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按有关规定做好气象部门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气象部门职工同等享受属地标准的津贴补贴和考核性奖励。

(三)建设专业队伍。气象、人社、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加大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加快建设高层次气象人才队伍。围绕数值预报、气象服务、农业气象、生态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建设高水平气象科技创新团队。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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