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高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202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6〕10号)和《关于印发2026年市级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6〕9号)要求,以及县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办好的10件县级民生实事。县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分别制定了省市县民生实事《实事方案》,已经县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省级为民实事实施方案
2.市级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3.县级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